建设地点: (略) 昌平区高 (略) 2号楼1至6层101一层115室和地下车库库房
公示时间:2023-05-30
受理时间:2023-05-17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理化间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引至楼顶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最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口编号为DA001)排放;观察间动物IVC笼具产生的臭气、观察间和SPF实验室、细胞间超净工作台用75%酒精消毒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洗消间中消倒柜处理废垫料产生的臭气和洁具间的废气经管道收集后引至南侧外墙,由一根管道引至楼顶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最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口编号为DA002)排放。实验室第一遍实验器材清洗废水作为危险废物处理,其余实验器材清洗废水和笼具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实验服清洗废水、灭菌蒸汽冷凝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备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和水浴锅废水一同排入领先基业大厦化粪池,经领先基业大厦化粪池 (略) 政管网,最终汇入TBD再生水厂集中处理,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能够回收利用的由指定的废品收购单位回收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对于可回收的如废弃纸盒、纸箱等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可由废品收购单位回收;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滤芯和新风风机产生的初效、中效滤芯定期更换,交由厂家回收。大小鼠尸体和脏器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冰柜,由市生态环境局指定的危险固废处理企业(北京金隅红树林 (略) )进行处理;废垫料经高压蒸汽灭菌锅灭菌后,和其他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对不同设备采取柔性软连接。
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已完成受理情况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韩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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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名称:北京华夏 (略)
审批部门: (略) 昌平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白浮泉路15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