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 (略) 生态环境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8日~2024年5月1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19-*
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辽宁 (略) 生产车间安全环保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的批复 | 辽市环审发〔2024〕11号 | 2024.5.8 |
2 | (略) 龙 (略) 新建废旧轮胎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辽市环审发〔2024〕12号 | 2024.5.8 |
3 | 关于辽阳宏铭旧机 (略) 年回收拆解*辆报废机动车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辽市环审发〔2024〕13号 | 2024.5.8 |
4 | 分散式风电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辽市环审发〔2024〕14号 | 2024.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