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环评〔2024〕58号
关于舒城笙华建材有限公司水泥预制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
你单位报来《 (略) 水泥预制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略) 水泥预制构件项目位于 (略) 舒城县棠树乡工 (略) 旅游大道10号,租赁安徽 (略) 生产办公场所,租赁占地面积3626m2,项目总投资#元。主要生产工艺:水、石子、砂子、水泥混合搅拌、模具清理、安装钢筋骨架、合膜、浇筑、振捣、成型、脱模、自然养护后成品入库。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水泥涵管等各类水泥预制构件#套的生产能力。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区域环境政策及棠树工 (略) 总体规划及其规划环评要求。在全面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结合专家审查意见,从环境管理角度,原则同意项目按照安徽 (略) 编制的《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要求进行建设。
二、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略) 域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建设而降低,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须做到以下要求:
1、从合法途径购买黄沙等原辅材料,混凝土用于本项目产品生产、不外售。
2、切实做好项目废气的有效收集 (略) 置。建设整体式生产车间,所有生产工艺、原料堆放均位于封闭车间内。原料堆场粉尘、装卸粉尘通过密闭车间内自然沉降并经过喷雾装置洒水抑尘;投料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进入脉冲布袋 (略) 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水泥筒仓呼吸粉尘经滤芯 (略) 理后经管道引入一套中央脉冲式布袋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纳入中央脉冲式布袋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厂区地面硬化, (略) ,车辆运输扬 (略) 清扫、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车辆运输扬尘污染。确保投料、搅拌、水泥仓筒、装卸、运输粉尘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的标准要求,焊接烟尘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标准要求。脱模过程中产生的VOCs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 (略) 内无组织浓度限值要求。项目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食堂油烟废气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小型规模排放限值。
3、严格按照“雨污分流,一口对外”的标准要求, (略) 建设。初期雨水、项目车辆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成品养护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经收集+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隔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和舒城县棠树乡三 (略) 理厂接管要求,进入舒城县棠树乡三 (略) 理 (略) 理,达标排放。
4、规范废润滑油、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处置和管理;切实做好沉淀池沉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滤芯除尘器收集粉尘、不合格产品、混凝土块、焊渣、废金属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 (略) 置;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统一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日产日清。
5、切实做好钢筋切断机、滚焊机、涵管机、配料机、搅拌机、风机等噪声源强的减振、降噪及其生产车间封闭,强化企业内部环境管理,规范操作行为,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敏感点执行2类标准。
6、项目单位须严 (略) 舒城县生 (略) 批复的总量指标要求组织生产、治污,不得以任何理由超总量排污。
三、环境管理要求
1. 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含简化、登记),不得无证排污。项目竣工试运行和污染治理设施同步投入运转正常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2. 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工作及信息公开的通知》(皖环函〔2019〕805号)文件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工作。
3. 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建设单位须自 (略) 的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内部环境管理。
四、事中事后监管
舒城县棠树乡人民政府负责对该项目实施属地管理,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分别负责日常环境监察和监督性监测等工作。
2024年10月25日
抄送:棠树乡人民政府,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生态环境监测站,环评单位,设计单位。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