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第二次)(CQS23C00314)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3年5月25日
项目概况:
“ (略) 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第二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6月14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3C00314
项目名称: (略) 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829,250.00元
最高限价:1,198,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云阳、奉节、巫山、巫溪、城口、九龙坡、高新区 (略) 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 | 599,000.00元 | 665 | 个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黔江、酉阳、秀山、渝北、巴南、江北 (略) 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 | 599,000.00元 | 665 | 个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
1.本项目包5、包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5、包7的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包5、包7的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包5、包7的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金额的至少18%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达到的比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持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两个证书的附表均必须包含本次采购的所有农产品检测参数及检测方法。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3年5月25日 至 2023年5月31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3:00:00,下午13: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
方式或事项:
1、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登记加入“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 (略) 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3、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3年6月14日 13: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6月14日 14: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略) 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具体房间号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3年6月14日 14:00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略) 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具体房间号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略) 农业农村委员会
采购经办人:李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
采购人地址: (略) 渝北区黄山大道东段18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禾茂 (略)
代理机构经办人:方丽华
代理机构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南岸区花园路10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