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SC*
江苏 (略) 受常州 (略) 的委托,对采购人办理二化厂宿舍产权法律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邀请供应商进行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磋商,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1.项目概况:
19 (略) *堰乡根据该乡改造建设规划拟将原*堰供销社商业总店翻建商店(一层)和住宅楼(二至五层),常州二化厂同意承担大楼的翻建费用,今后将建成的住宅分配给本厂职工用作宿舍住房(二至五层),该大楼一层作为店面,仍由*堰乡作供销商店使用。1991年大楼竣工后,常州第二化工厂通过集资形式将大楼宿舍分给了28个职工,由于当时二化厂未及时缴纳基础设施费,所以未能取得建设许可证。后二化厂破产,由常州染料化工厂接收二化厂资产,房管局已于1998年将以上地址28户人家二至五层的房屋产权面积全部办理给了一层*堰商业总店,二化厂职工集资建房,但至今未能办理产权证。现需采购第三方法律服务机构,妥善解决二化厂宿舍产权历史遗留相关问题。
2.项目预算及总价最高限价:*元。
3.服务期限:本次法律服务时间从接受委托事项开始至事项全部服务内容结束。如涉及司法工作,还需包括全部司法工作。
二、对磋商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磋商供应商履行本采购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二年限制);
6.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磋商;
8.项目团队中具有有效律师资格证的律师不少于2人;
9.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三、磋商要求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e交易电子招投标规则详见:《e交易新版招标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磋商供应商应制作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并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磋商供应商经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是经磋商供应商的CA认证加密确保为磋商供应商制作,其磋商响应文件的法律责任由磋商供应商承担。
2.评审在E交易平台进行。
3.电子招投标注册、报名等具体操作事宜,请供应商详细咨询400-828-0799。 E交易网站网址:http://**。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1.供应商应首先注册成为E交易平台(http://**)网站会员并领取CA,详见注册指南。
2.供应商按系统提示交纳相关费用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3.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5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人民币*佰元整
收款单位:江苏 (略)
4.平台服务费:按系统提示信息操作
收款单位:江苏易 (略)
平台服务费发票由江苏易 (略) 开具。
5.银行账号及开户银行:按E交易平台提示信息操作,详见E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供应商操作手册”。
五、现场踏勘时间:不组织,自行踏勘
现场踏勘地点:不组织,自行踏勘
现场踏勘联系人:/;联系方式:/
六、磋商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报名截止时间时间前通过E交易平台向江苏 (略) 提出。
七、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数额:人民币*仟元整
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按E交易平台提示信息操作
磋商供应商必须通过E交易会员注册账(卡)号自行将磋商保证金按规定方式和时间及时足额缴至系统提示的账户并到账(以E交易平台系统到账为准),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帐的,将无法上传磋商响应文件。
八、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14:00(北京时间)
九、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9日14:00
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按系统提示信息操作(自系统公布磋商供应商名单后30分钟)
磋商过程:磋商供应商自行准备终端远程参与项目磋商(详见第二章2.9)
注:(1)本项目采用线上开、评标,CA为磋商供应商唯一身份认证。磋商过程中,供应商须通过CA登录、解密、澄清及多轮次报价。磋商供应商须妥善保管CA;因CA遗失导致的一切损失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2)磋商供应商澄清联系电话:0519-*(标二)
十、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十一、成交供应商成交后须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一正二副)作为备份材料;纸质版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须与电子版响应文件保持一致。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 (略) 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9楼903
邮政编码:*
业务电话:0519-* 联系人:时工
技术支持电话:400-828-0799
财务管理中心电话:0519-* 龚会计
邮箱:*@*zztb.com
江苏 (略)
2023年12月18日
信息来源: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