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静态交通项目( (略) (略) 提标改造工程)补充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条款,新增一项:3.最高投标限价、风险控制价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1)资格审查内容:⑨其他:新增一项:7)商务标的“投标报价”、“编制说明”、“投标报价费用表”中水印码与工程量清单中水印码不一致的。
3、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2)初步评审内容第①条修改为:①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商务标的“投标报价”中未加盖编制人员执业章的;
4、第三章评标办法,三、评审区间确定,(一)确定评审区间,第二点修改为: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15个的,先计算评标基准价,再计算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商务总报价得分(按总分95分计取,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商务总报价评分为满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按照商务总报价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取前15个投标人进入评审区间,商务总报价得分相同时取信用评价评分高的投标人,总报价得分和信用评价评分均相同的并列进入评审区间。
上述内容作为《温岭市静态交通项目( (略) (略) 提标改造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J * -2. *** )的补充内容,如与原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以本补充内容为准。
招标人:温岭市基 (略) 有限公司
附件:*** (招标文件)温岭市静态交通项目( (略) (略) 提标改造工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