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服〔2024〕122号
关于长丰县水湖镇李杨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
建设项目可研的批复
长丰县水湖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长丰县水湖镇李杨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长丰县水湖镇李杨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的内容。
二、项目建设地点:安徽省长丰县水湖镇李杨村
三、项目总投资:5468.*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统筹。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产业提质增效工程、人才培育支撑工程、文化传承保护工程、生态绿色发展工程、治理活力有序工程。
五、项目涉及用地、规划、水土保持等手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
六、项目批复有效期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长 (略) 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长 (略) 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项目代码:2409-*-04-01-*
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27日
主题词: 基建 项目 可研 批复
抄送:长丰县生 (略)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应急、 (略) 、 (略) 。
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