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石河子分公司子午路商圈210-10号驻店商引入项目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4年石河子分公司子午路商圈210-10号驻店商引入项目(项目编号:0651-XJ*),比选人为 (略) (略) ,比选代理机构为内 (略) 。项目标的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210-10号位于新疆石河子城区北子午路1小区217号,面积69.97平方米,承租模式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与要求。
租赁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租金估算金额:49034.98元(含税)。
1.2.2租赁期限:自合同签字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1.2.3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选人产生1名,中选人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本项目不设置参选限价,参选人需响应本项目租金要求及承租方式,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与要求,参选人不能响应或有选择的响应,其参选将被否决。
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文件。
2.1.2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自2022年01月01日(近24个月)至公告发布30日前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所提供同类业务承包或合作协议,须提供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2.1.3信誉状况: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参选将被否决(到参选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1)参选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参选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行政处罚信息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此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参选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1.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
参选人需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内容要求(如存在篡改承诺书文字、格式,缺少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否决其参选资格)。格式详见第六章第七条《资格审查资料》。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1月0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月0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月0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9)为本比选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10)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11)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2)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为本比选项目提供比选代理服务的;
(14)与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5)与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6)与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18)各参选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比选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的参选,同时若中选则取消中选资格。
(19)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产品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涉及;参选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参选人为代理商的]:本项目不涉及。
对联合体的要求:不接受联合体。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1月03日至2024年01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4时00分】,下午【16时0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址: (略) 北四路23小区242号。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参选文件的递交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9日15:00。
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北四路23小区242号。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参选人注册
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http://**-portal/ctscPortal)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比 选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北四路23小区242号
邮 编:*
联 系 人:孙工 电 话:*
比选代理机构:内 (略)
新疆分公司地址:新 (略) 水磨沟区安居南路鸿瑞豪庭4号楼2304室
邮 编:*
联 系 人: 杨颖颖 电 话:*
异议接收方式:*@*q.com。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内 (略)
2024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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