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选聘 (略) ,具体负责司法协理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工作内容
(略) (略) 招聘的2名司法协理员和2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建立劳动关系、派遣入职、监督管理、薪酬发放、代缴社保、奖惩、离职等相关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海南省内有固定办公场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连续3个月企业财务报表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公章)。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连续3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
(四)提供参加政府购买服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五)报价单位(包含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信用中国”、“中国 (略) ”信息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六)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劳务派遣资格证;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许可证》(复印件)。
三、报价要求
报价费用包含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残保金、管理服务费等。
四、有关要求
请各报价单位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将公司简介,报价单,合法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业绩材料及上述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送到 (略) (略) (略) 政府第 (略) 16栋北楼2023房,咨询电话:0898-(略),逾期不再受理。
(略) (略)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