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文档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洛宁竞磋-2023-5 | 2、采购项目名称:S314虞灵线洛宁境火焰寺桥桥梁改造工程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1月05日 | 5、评审日期:2023年01月17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洛宁政采磋商(2023)0005号 | | 贵州 (略) | (略) (略) 水城县双水街道小山社区汇麟小区2号楼301室 | 1,185,00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S314虞灵线洛宁境火焰寺桥桥梁改造工程 | 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120日历天 | 周维武 |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黔*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陈永红,王金丽,杜东源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 | 收费金额:11,295.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监管部门:洛宁县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洛宁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洛宁县公路局 | 地址:洛宁县永宁大道87号 | 联系人:杨先生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 (略) | 地址: (略) 洛龙区永泰街38号正大国际西区7号楼609 | 联系人:王女士 | 联系方式:0379-*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 联系方式:037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