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嘉定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略) 嘉定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 地块 名称 | 地块 位置 | 土地级别 | 土地 面积 (公顷) | 容积率 (万/公顷)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全生命管理周期管理要求 |
1 | 1、根据《 (略) 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的若干规定》(沪府办〔2017〕19号)文件精神,受让人应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地下停车库用地。 2、地下车库在建设期不对外开放及不停放任何社会车辆,待竣工验收后,应向嘉定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办理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库)备案手续,备案完成后对社会开放,后续运营管理由区交通委负责监督管理。 3、绿化种植的地下空间顶板上标高应当低于地块周边道路地坪最低点标高1米以下,地下空间顶板上覆土厚度应当不低于1.5米。 4、项目应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5%配建民防工程,民防工程为*类,战时用途为二等人员掩蔽部,抗力级别为核六级、常六级。 5、应按照《 (略) 智慧停车场(库)建设技术导则》落实智慧停车场(库)建设,建成后,将积极满足航空智谷研发地块的办公停车需求,同时对外开放共享给苏河源公园错峰使用,有效缓解苏河源公园双休日高峰停车需求并结合地铁13号线丰庄站的公共交通优势推动绿色低碳出行交 通方式。 |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20日,本公示在2023年08月16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
单 位: (略) 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熊安平
四、意向用地者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市或区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原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cn) (略) 土地交易事务中心( (略) 南泉北路201号)予以发布。
(略) 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