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略) 斗笠山镇废耐火材料再利用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斗笠山镇香花村
3.建设单位:? (略) 湘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 (略)
5.项目概况: (略) 斗笠山镇废耐火材料再利用项 (略) 斗笠山镇香花村,属于新建项目。主要的建设内容包括在现有厂房内布置生产加工区、原料堆存区、产品堆存区及配套的环保设施等。达年处理*吨废耐火材料,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6%。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包括:卸料粉尘和破碎粉尘。
(1)废气污染源
表4-1 废气污染源情况表
序号 | 产排污环节 | 污染物种类 | 产生量(t/a) | 治理措施 | 排放量(t/a) | 排放形式 | 排放标准 |
1 | 装卸 | 颗粒物 | 0.3 | 封闭厂房和雾炮机雾化降尘 | 0.06 | 无组织 | * |
2 | 破碎过程 | 颗粒物 | 0.2 | 封闭厂房和雾炮机雾化降尘 | 0.04 | 无组织 | * |
(2)源强核算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包括:原料在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
①装卸粉尘
本项目原料卸料粉尘量参考《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工业污染核算》等书,原料卸料产生量为0.01kg/t-原料,本项目废耐火材料卸料量为*吨,则本项目原料卸料粉尘产生量约为0.3t/a,原料堆场位于封闭厂房内,厂房采用钢架结构,屋顶和围护采用夹芯板封闭,装卸过程进行雾炮机雾化抑尘,除尘效率为80%,则装卸粉尘排放量为0.06t/a。
②破碎粉尘
颚式破碎机粉尘产生量参考《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工业污染核算》等书,破碎的粉尘产生量为0.01kg/t-破碎料,根据建设单位资料,本项目的原料破碎量为*吨,则破碎粉尘产生量为0.2t/a。颚式破碎机布置在封闭厂房内,且在颚式破碎机运行时进行雾炮机雾化降尘后,大部分粉尘可在厂房内沉降,除尘效率按80%计算,则颚式破碎机粉尘排放量为0.04t/a。
(3)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项目粉尘均采用封闭厂房和雾炮机雾化降尘后无组织排放,不设置有组织排放口。
(4)非正常工况
项目非正常工况为雾炮机故障,不能有效雾化降尘。因项目雾炮机故障后可立即停止生产,安排人员对设备进行维修,非正常工况持续时间很短、排放量少,非正常工况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5)废气处理设施可行性分析?
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本项目原料堆场、加工车间和产品堆场均布置在封闭厂房内,同时在厂房采用雾炮机雾化降尘措施。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采取的废气治理措施可行。
(6)影响分析
项目粉尘产生量少,拟采取“封闭厂房+雾化降尘”等切实有效可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评价区域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营运期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可控,对周边敏感点以及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7)监测要求
表4-2 废气监测要求表
序号 | 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执行标准 |
1 | 厂界四周 | 颗粒物 | 1次/年 | * |
2、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1)废水污染源
表4-3 废水污染源情况表
序号 | 废水类别 | 污染物种类 | 产生量 (m3/a) | 治理设施 | 排放量(m3/a) | 排放方式 | 排放去向 |
1 | 生活污水 | COD、BOD5、SS、*、总磷 | 54 | 化粪池 | 0 | 不外排 | 用作农肥 |
(2)源强核算
项目不提供食宿,参考《湖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43/T388-2020),办公(不带食堂)用水定额为45L/(人·d),职工人数为5人,工作时间300天,则办公楼用水量约0.225m3/d(67.5m3/a)。生活污水的产生率按用水量的80%计算,则产生的生活污水量为0.18m3/d(54m3/a),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3)废水处理可行性分析
项目劳动定员5人,且不在厂区内食宿,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为通用可行性技术。因此,项目废水处理可行。
3、噪声
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的要求,环评采用的模型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附录A(规范性附录)户外声传播的衰减和附录B(规范性附录)中“B.1 工业噪声预测计算模型”。
(1)噪声污染源
本项目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具体设备噪声值见下表。
表4-4??本项目机械设备噪声一览表 ?单位:dB(A)
噪声源 | 噪声源强(dB) | 持续时间 | 所在位置 | 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
破碎机(1台) | 80 | 连续 | 厂房内 | 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和墙体隔声等降噪措施 |
雾炮机(1台) | 55 | 间断 | 厂房内 | |
铲车(1台) | 75 | 间断 | 厂房内 | 采用低噪声设备和墙体隔声等降噪措施 |
(2)基础数据
项目噪声环境影响预测基础数据见下表。
表4-5??项目噪声环境影响预测基础数据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据 | 备注 |
1 | 年平均风速 | m/s | 2 | |
2 | 主导风向 | / | 东北风 | |
3 | 年平均气温 | ℃ | 20 | |
4 | 年平均相对湿度 | % | 50 | |
5 | 大气压强 | atm | 1 |
声源和预测点间的地形、高差、障碍物、树林、灌木等的分布情况以及地面覆盖情况(如草地、水面、水泥地面、土质地面等),根据现场踏勘、项目总平图等,并结合卫星图片地理信息数据,确定数据精度为10m。
表4-6??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
????? 序号 | ????? 建筑物名称 | ????? 声源名称 | ????? 型号 | ????? 声源源强 | ????? 声源控制措施 | 空间相对位置/m | 距室内边界距离/m | 室内边界声级/dB(A) | ????? 运行时段 | 建筑物插入损失 / dB(A) | 建筑物外噪声声压级/dB(A) | |||||||||||||||
声功率级/dB(A) | X | Y | Z | 东 | 南 | 西 | 北 | 东 | 南 | 西 | 北 | 东 | 南 | 西 | 北 | 东 | 南 | 西 | 北 | 建筑物外距离 | ||||||
1 | 厂房 | ????? 破碎机 | 80 | ????? 基础减振,墙体隔声 | -5 | 24 | 156 | 14 | 24 | 6 | 26 | 57.1 | 52.4 | 64.4 | 51.7 | 昼 间 | 20 | 20 | 20 | 20 | 37.1 | 32.4 | 44.4 | 31.7 | 1 | |
2 | ????? 铲车 | 75 | -6 | 23 | 156 | 10 | 25 | 10 | 25 | 55 | 47.0 | 55 | 47.0 | 20 | 20 | 20 | 20 | 35 | 27 | 35 | 27 | 1 | ||||
3 | ????? 雾炮机 | 55 | -6 | 15 | 156 | 19 | 18 | 1 | 32 | 29.4 | 29.9 | 55 | 24.9 | 20 | 20 | 20 | 20 | 9.4 | 9.9 | 35 | 4.9 | 1 |
注:1、表中坐标以厂界最左侧(111.*,27.*)为坐标原点,正东向为X轴正方向,正北向为Y轴正方向。2、铲车在厂房内移动,本次评价以工作时间最长的破碎机进料位置进行计算。
(3)预测结果及评价
根据该项目主要噪声设备和预测点位的位置,利用以上预测模式和参数计算确定了各主要噪声源对各个厂界的贡献值,具体见下表。
表47??厂界噪声影响预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dB(A)
预测方位 | 最大值点空间相对位置/m | 时段 | 贡献值(dB(A)) | 标准限值(dB(A)) | 达标情况 | ||
X | Y | Z | |||||
东侧 | 6 | 28 | 156 | 昼间 | 40.4 | 60 | 达标 |
南侧 | 10 | 3 | 156 | 昼间 | 34.4 | 60 | 达标 |
西侧 | -15 | 16 | 156 | 昼间 | 43.1 | 60 | 达标 |
北侧 | -18 | 44 | 156 | 昼间 | 32.3 | 60 | 达标 |
从上表的预测结果可以看出,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各厂界昼间贡献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项目夜间不生产,因此,项目运行后厂界噪声均能达标。
(2)监测要求
表4-9 噪声监测要求表
序号 | 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执行标准 |
1 | 厂界四周 | 昼间噪声 | 1次/季 | (*)2类 |
4、固体废物
(1)固体废物产生源及产生量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
营运期生活垃圾按照劳动定员5人,综合垃圾产生量0.5kg/d·人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2.5kg/d,约0.75t/a(300天计),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4-10??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处置情况一览表
固体废物名称 | 固废属性 | 产生情况 | 处置措施 | 最终去向 |
产生量(t/a) | 处置量(t/a) |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 | 0.75 | 0.75 | 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2)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要求
生活垃圾:营运期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的处理,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7.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后于2024年6月12日至6月1 (略) (略) 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对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略) 湘 (略) 承诺在该项目投入运营之前配套建设好环保设施。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10.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斗笠山镇废耐火材料再利用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0日-2024年6月26日(5天),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以上项目持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意见反馈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涟源分局环境规划与环境影响评价股。
联系电话:0738-*;0738—*(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