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沾益分局关于2024年8月2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 信 (略) 生态环境局沾益分局
- 发布时间2024-08-26 11:26:0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查, (略) 生态环境局沾益分 (略) (略) 混凝土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6日—2024年8月30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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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沾益分局
项目名称 | (略) (略) 混凝土制品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沾益区金龙街道玉光社区小海 (略) 公安局警犬基地对面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新 (略) | ||
项目概况 | |||||
(略) (略) 混凝土制品项目位于 (略) 沾益区金龙街道玉光社区小海 (略) 公安局警犬基地对面(沾益工业园区花山片区建材及资源综合利用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3°51′1.473″,北纬25°38′27.725″。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0亩(约6666.66m2),总建筑面积为1500m2,建设4条混凝土制品生产线,年产*平方米混凝土制品。项 目总投资为*元,环保投资为87.*元,环保投资占比为43.75%。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施工期:本项目位于 (略) 沾益工业园区花山片区,施工期主要为场地平整、生产大棚及办公生活区建设、设备安装等。本次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包括大气污染物(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废气)、废水污染物(施工废水、施工生活污水)、施工噪声、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项目施工过程产生扬尘、废水、噪声及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小。施工期的污染随着施工期的结束随之 消失或消退。 运营期: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机制砂、公分石装卸及堆存产生的粉尘、水泥筒仓顶部呼吸口产生的粉尘、投料粉尘、物料搅拌粉尘、运输扬尘、钢筋切割焊接废气。项目散装水泥采用密闭筒仓储存,仓顶自带1个脉冲袋式除尘器,机制砂、公分石设置封闭大棚储存,棚部加设喷淋设施,搅拌工艺均在生产大棚内进行,为封闭大棚,仅留车辆出入口,搅拌时加水搅拌,每天定期 (略) 洒水和清扫,对进出车辆轮胎进行冲洗,经以上措施处理后,对环境影响小。项目运营期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生产用水、降尘用水和绿化用水。其中生产用水、降尘用水和绿化用水全部蒸发,无废水产生。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项目区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区初期雨水经雨水沟收集后进入雨水收集池(总容积不小于60m3)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5m3的化粪池,用于周边旱地施肥,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容积为5m3的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搅拌机、制砖机、皮带运输机、振动机、装载机等,均设置在厂房内,采取设减振垫及减振基础等措施后,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厂界噪声昼间贡献值最大值为58.20dB(A),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4类标准限值,昼间65dB(A)、70dB(A)。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均回用于生产;残渣收集后人工破碎后加入2#生产厂房搅拌机中搅拌,全部回用于生产;废钢筋边角料及废弃包装袋收集后外卖废品回收站;雨水收集池沉渣定期清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机油收集贮存后回用于厂区机械设备润滑;脱模剂废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废 处置率100%。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施工期: 废气治理措施: (1)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围挡、围护,高度不低于2.5m,以减少扬尘的扩散; (2)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在大风天气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减轻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土方和物料应当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当覆盖、固化或者绿化; (4)使用商品混凝土,减少水泥、石灰、砂等细颗粒建筑材料在施工现场的堆放、转运、卸料; (5)细颗粒建筑材料以及弃渣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垃圾尽可能采取密闭方式运输和堆存,不得不敞开 堆放时,应对其进行喷淋,设置围挡、挡风屏等,防止造成扬尘污染; (6)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要限速行驶,谨防运输车辆装载过满,并采取遮盖、密闭措施,防止或减少其沿途抛洒,并及时清 (略) 面的泥土和灰尘, (略) 洒水抑尘,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 (7)施工现场出口应当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保持驶出车辆清洁; (8)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禁随意倾倒、堆放建筑材料、土石方,监督落实各项防尘措施,减少扬尘 产生。 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不在厂区食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新建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做农肥。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成,不外排,施工期对水环境影响 很小。 噪声治理措施: (1)要求施工单位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2)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根据施工设备噪声产生情况,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尽量避免 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 (3)施工期运输车辆应尽量保持良好车况,合理调度,运输车辆经过声环境敏感点及进入场地时,要 限速、禁鸣; 固废治理措施: 项目施工期土石方开挖量较小,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厂区地基回填,无土石方外排。建筑垃圾需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具有回收价值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按当地相关部门要求处置。生活 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运营期: 废气治理措施: (1)散装水泥采用密闭筒仓储存,仓顶自带1个脉冲袋式除尘器; (2)砂石料设置封闭大棚储存,占地面积分别为300m2、200m2,棚顶加设喷淋设施; (3)物料皮带运输机入口处设置喷头; (4)1#生产大棚占地面积为500m2、2#生产大棚占地面积为300m2,搅拌等生产工艺均在生产大棚内 进行,为封闭大棚,仅留车辆出入口,搅拌时加水搅拌; (5)定期 (略) 洒水和清扫; (6)对进出车辆轮胎进行冲洗。 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区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生产用水、降尘用水和绿化用水全部蒸发,无废水产生。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项目区初期雨水经雨水沟收集后进入雨水收集池(总容积不小于60m3)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5m3的化粪池,用于周边旱地施肥,不外排。车 辆冲洗废水经容积为5m3的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噪声治理措施: (1)生产设备置于生产大棚内; (2)合理布置产噪设备,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场地中间位置,与厂界保持一定距离; (3)生产设备基座加装减震垫,消减噪声; (4)加强厂区管理、规范操作,及时对设备进行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非 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并及时加固设备支架。 (5)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禁止夜间生产。 (6)加强进出车辆的管理,实行限速行驶,禁止鸣笛等措施。 固废治理措施: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均回用于生产;残渣收集后人工破碎后加入2#生产厂房搅拌机中搅拌,全部回用于生产;废钢筋边角料及废弃包装袋收集后外卖废品回收站;雨水收集池沉渣定期清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机油收集贮存后回用于厂区机械设备润滑;脱模剂废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有资 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废处置率100%。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信息全文公开的承诺书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