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环翁审[2024]12号 关于广东鹏瑞 (略) 包装桶翻新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盖章).pdf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关于广东鹏瑞 (略) 包装桶翻新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翁环审[2024]12号 | 2024.4.2 | 广东鹏瑞 (略) | (略) 翁源县官渡镇官渡经济开发区广东鹏瑞 (略) 现有厂区内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 (略) 环境保护局或者翁源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 (略) 起诉。
联系地址:翁源县龙 (略) 31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52号窗口,邮编:*。联系电话:0751-*传 真:0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