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应 (略) 站、建设项目所在地 (略) 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 (略) 站,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梨树断陷金山地区2024年开发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梨树县境内。
建设规模:项目拟开发25口气井,均为新钻井,均为单井井场,日产原料气50.0×104m3,新建加热计量点3座,扩建1#、金山集气站2座,配套建设采气管道、 (略) 、消防、供配电等工程。
建设性质:扩建。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中国 (略) (略)
联系方式:0431-*联系人:刘工
通讯地址: (略) (略)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吉林省 (略)
联系方式:*联系人:陶工
通讯地址: (略) 金碧街253号
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驻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