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 (略) 受汝城县盛 (略) 的委托,对汝城县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一期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汝城县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一期建设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HNJCCZ-CG-*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元) | 代理服务费 |
1 | 汝城县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一期建设项目 | 1项 | *.19 | *.00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并要求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1.2、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或者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1.3、要求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良好记录(出具2024年3月-2024年5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证明材料);
1.4、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5、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略) ”“湖南省 (略)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6、要求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本邀请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质要求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2、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4年07月02日起至2024年07月0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 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湖南 (略) ( (略) 北 (略) 街 (略) 25号就业局创业培训中心办公楼)获取磋商文件。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磋商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2日09时30分。
2、开标地点:湖南 (略) 开标室。
3、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3.1 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确认
你单位收到合格邀请通知后,请于2024年07月11日17时30分前提交《磋商邀请通知回复确认函》原件,确认是否参加磋商采购活动。(格式见附件2)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汝城县盛 (略)
地 址:汝城县卢 (略) 电力大厦
联 系 人:曹建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 址: (略) 北 (略) 街 (略) 25号就业局创业培训中心办公楼
联 系 人:雷娇凤
电 话:0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