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略) (略) 债权人:
(略) (略) 《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仙 (略) 裁定认可。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管理人制定《破产财产分配计划》并予以执行。
(略) (略) 《破产财产分配计划》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略) 进行公示,公示期至2024年12月31日,将计划于2024年12月31日进行分配。管理人将根据各债权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实施转账支付。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破产财产分配计划》。
特此公告。
附件:《破产财产分配计划》
(略) (略) 管理人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
(修订版)誉康堂25号-破产财产分配计划docx(2).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