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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区张官屯村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勘察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FZB-2024-015)
项目所在地区: (略) ,县,静海县
一、招标条件
本静海区张官屯村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勘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招 (略) 静海区水利技术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静海区张官屯村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勘察,项目主要内容包括通过在项目区布置工
程措施、植物措施,使项目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基本控制土壤侵蚀,完成张官屯小流
域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95k2,勘察内容为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物探,具体内容及要
求详见磋商文件及项目需求。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静海区张官屯村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勘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静海区张官屯村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勘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具备《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在有效期内:
2.具备国家颂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级以上(含*级)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级
以上(含*级)勘察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级以上(含*级)勘察资质和工程测
量专业*级以上(含*级)测绘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级资质,近五年(2019年04月26
日~2024年04月25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
应的勘察能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B.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
均可;
4.2024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以磋商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中因 (略)
(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
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
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C*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6日08时30分到2024年05月0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取非现场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由投标人(邮箱)向天津万方
(略) 邮箱(*@*26.com)发送报名信息,包括:报名项目名称、项目
编号、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投标人将获取文件领取表及通知,投标人填写文
件领取表并交费成功,将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
价:售1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 (略) 2527号瑞湾开元名都酒店27层
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 (略) 2527号瑞湾开元名都酒店27层
会议室
七、其他
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及财库【2022】19
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
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
价格给予20%的扣除。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mw.creditchina..gov.cn)、
中国 (略) (w.ccg即.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
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
*
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
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略) 静海区水利技术服务中心、天
津 (略) 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
商须知》“8.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
质疑,否则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
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部门提出投诉,逾
期不予受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静海区水利技术服务中心
地址: (略) 静 (略) 17号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 (略)
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 (略) 2527号
联系人:雷利
电话:022-*-820
电子邮件:*@*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图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