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 (略) 提出办理“ (略) 二期6#、7#宿舍楼、8#住宅楼、垃圾收集站(安溪县德苑片区A13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事项,现将规划拟许可内容公示如下:
一、计容建筑面积*.84㎡,不计容建筑面积8608.13㎡。
二、拟审批总平面布置图。
本公示期限从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署名形式告知我局。申请听证的,应于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相关行政许可。如在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后五日内对我局审批事项有异议,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的,我局将依法向申请人提供异议人的姓名、申请事项等信息。
现场公示地点: (略) 项目现场
(略) 址:http://**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63.com
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