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胰激肽原酶、玻璃酸酶、尿激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 (略) 胰激肽原酶、玻璃酸酶、尿激酶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
(1)公众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 (略) 索取纸质版报告书。
建设单位联系人:吴经理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联系人:裴工 联系电话:*
(2)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http://**_PyvacZ2fXTA?pwd=hks2
提取码:hks2
二、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影响区域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主要事项:公众可以就本项目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主要可关注如下一些问题: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如何、对居民的生活影响如何;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对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其它意见及建议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
提取码:8g4y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也可自行下载公众参与调查表,参与本工程的公众调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2023年1月9日~2023年1月13日,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您可以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采纳,未采纳的意见给出未采纳的理由。
(略)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