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意湖湿地公园海绵化提升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名称) (略) (略) 发 (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沙发改〔2024】基字 11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及财政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 (略) ,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如意湖湿地公园海绵化提升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 (略) (略) 海西生 (略)
2.3计划总投资:项目工程总投资约9988.(略)元,其中建安造价约5993.(略)元。
2.4建设规模:沿如意湖周边海绵建设节点,包括拟建南大门及生态停车场、海绵示范绿地、如意湖湿地微改造、原茶花小镇及开心农场、百蝶花海、苦竹坑、道路工程等,涉及水利、给水排水、景观等专业内容。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招标人提供的最终通过审查的施工图纸为准。
2.5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本项目的总施工工期计划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 个月。
2.6项目管理目标:(1)本项目投资控制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2)本项目进度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3)本项目质量目标:各项咨询成果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定。(4)本项目安全文明目标:本项目要求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消除工程隐患,避免违章作业,无安全事故发生,建立文明施工现场。
2.7标段划分:(如有)/。
2.8招标范围:
(1)工程设计咨询: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指导和配合服务等后续设计服务,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2)工程勘察:包括实施范围内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初步和详细勘察、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助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3)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部监理工作。
(4)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造价控制、施工图招标控制价编制。
(5)招标代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过程中所涉及至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工程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略)级资质,或具 (略) 政行业(略)级及以上资质。
工程勘察资质: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略)级及以上资质。
工程监理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略)级及以上资质。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能力: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从 (略) 站:http://**的网上办事大厅- (略) 页面登录) 登记企业基本信息。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
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并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除工程设计负责人可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外,其他专项咨询负责人必须专人专职,不得兼任。
(2)专业咨询负责人
①工程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企业在岗人员;
②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的企业在岗人员;
③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造价负责人可为外聘在岗人员,投标人须提供聘用合同书。
④工程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工程勘察任务单位的企业在岗人员。
⑤招标代理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代理负责人可为外聘在岗人员,投标人须提供聘用合同书。
3.3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 3家,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若承担相同专业工作内容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工作内容和权利义务。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4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类似项目业绩”:/。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类似项目业绩”:/)
3.6 其他要求: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 29 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12月 23 日09时00 (略) 公共 (略) 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略)万元(¥:(略)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电子保 (略) 出具的电子担 (略) 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⑥其他形式。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 23 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公共 (略) http://**)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 (略) 公共 (略) (htt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生态新城(沙县) (略) 1号,邮编:(略)
电子邮箱: /
电话:0598-(略),传真: /
联系人:彭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地址: (略) (略) 金沙大厦二楼,邮编:(略)
电子邮箱: /
电话:(略),传真: /
联系人:小谭
(略) 名称: (略) 公共 (略)
网址:http://**
联系电话:(略)、0512-(略)、400-850-33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略) 住房和 (略)
地址: (略) (略) 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0598-(略)
(略)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1-6号
联系电话:0598-(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