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是党中央、 (略) 加强林业生态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国家实施的一项保护生态、惠及民生的长期政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实施以来,公益林植被得到逐步恢复和发展,林分质量、植被覆盖率提高,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改善。对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促使了当地牧民转产就业,实现了生态建设和农牧民增收增效双赢的目标,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充分发挥了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为我旗打赢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阿拉善左旗列入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的国家级公益林797.*亩,地方级公益林1211.*亩,涉及全旗12个苏木镇,59个嘎查,2226户8426人。2023年,根据《阿拉善盟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阿财资环〔2023〕233号)及《阿拉善盟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阿财资环〔2023〕242号)《阿拉善盟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第二批直达资金)的通知》(阿财资环〔2024〕1号)要求,共下达阿拉善左旗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基金总额*万元,非国有地方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元。编制《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2023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施方案》,将阿拉善左旗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基金主要用于管护人员劳务报酬和依法规定的政策性社会保险988.*元;集体经济组织农牧民的经济补偿、禁牧奖励性补助*.*元;用于护林员培训与巡护管理163.*元,宣传55.*元,设施维护27.*元,档案建设13.*元,公益林监测60.*,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设备购置40.*元。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2023年,阿拉善左旗集体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基金总额*万元。主要用于管护人员劳务报酬和依法规定的政策性社会保险988.*元;集体经济组织农牧民的经济补偿、禁牧奖励性补助*.*元;用于护林员培训与巡护管理163.*元,宣传55.*元,设施维护27.*元,档案建设13.*元,公益林监测60.*,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设备购置40.*元。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2023年,共执行6779.*元,其中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发放*元,管护人员劳务报酬和依法规定的政策性社会保险147.*元,天保工程劳务报酬*元,执行率42.68%。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一)绩效自评目的
按照《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2023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施方案》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开的原则,按时按期完成工作目标,从而使公益林植被得到逐步恢复和发展,林分质量、植被覆盖率提高,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改善。同时对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起到积极推进作用,促使当地牧民转产就业,实现生态建设和农牧民增收增效双赢的目标,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充分发挥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为我旗打赢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绩效自评工作过程
1.资金和绩效目标分解
按照自治区林草局关于2023年度中央、自治区转移支付自评要求,阿左旗科学技术和林业草原局梳理自评项目清单,对非国有林生态补偿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进行分解。
2.下达评价通知
确定评价对象、范围、要求及相关文件后,结合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际,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局于2024年3月8日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和自治区林草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内林草规函〔2024〕109号),组织各业务科室、项目单位、旗县区林草局开展2023年度中央、自治区转移支付自评。
阿左旗科学技术和林业草原局成立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依据《阿拉善盟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阿财资环〔2023〕233号)及《阿拉善盟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阿财资环〔2023〕242号)《阿拉善盟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第二批直达资金)的通知》(阿财资环〔2024〕1号)下达的资金以及全年项目使用资金,通过资料收集分析、指标体系搭建等方式,逐项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并利用护林员培训及走访入户等途径,对护林员及农牧民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最终对阿左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进行“真实、准确、合理”的综合绩效评分。
3.评价报告编制
阿左旗科学技术和林业草原局按文件要求,收集项目相关佐证材料,编制本次绩效自评报告,于2024年3月19日报送至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局。
三、项目资金管理(一)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2023年,阿拉善左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已到位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万元,到位时间分别为2023年1月及2023年4月,到位率100%。
(二)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总投资*万元,项目实际支出6779.*元,完成率为42.68%。主要用于集体经济组织农牧民的经济补偿,管护人员劳务报酬和依法规定的政策性社会保险等项目支出。截至目前,已通过“一卡通”发放补偿资金*元及管护资金147.*元、天保工程管护人员劳务报酬*元。其余9105.*元目前未支出,计划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发放、管护人员劳务报酬和依法规定的政策性社会保险、禁牧奖励性补助、设施维护等费用,预计2024年12月底完成支出。
(三)项目资金产出情况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资金到位率达100%。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发放,管护人员劳务报酬和依法规定的政策性社会保险等项目支出。通过“一卡通”发放补偿资金*元及管护资金147.*元、天保工程管护人员劳务报酬*元,资金完成率42.68%。截至目前已有2226户8426人享受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公益林区共聘用管护人员312人。其中:护林员249人,监管员63人。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会计核算规范、及时,记帐依据完备齐全,保证了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立单位领导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加强日常管理监督,积极听取专家评审、财政、审计部门意见,保证资金安全有效运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使用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未发现有截留、挤占、挪用资金及支出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超标准开支等情况。
四、项目绩效情况(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797.47(万亩)
年度指标值为2002.96(万亩)为全盟数据,阿左旗2023年已实际全部完成任务797.47(万亩),分值8,得分8。按照《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3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任务的通知》(阿林草函发〔2023〕109号)工作任务,将797.*亩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任务。
2.质量指标
(1)管护责任落实率100(%)
目标值大于90%,实际完成100%,分值5,得分5。通过聘用249名公益林区护林员,一星期巡护2次,每月巡护不少于8次, (略) 落实公益林责任区管护。
(2)管护工作完成率100(%)
目标值大于90%,实际完成100%,分值5,得分5。按照《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3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任务的通知》(阿林草函发〔2023〕109号)工作任务,将797.*亩全部纳入管护范围,并签订护林员管护协议完成管护工作。
3.时效指标
(1)天然林和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当期任务完成率100(%)
目标值大于95%,实际完成100%,分值5,得分5。按照《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3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任务的通知》(阿林草函发〔2023〕109号)下达的797.*亩管护范围,已于当年全部完成任务。
(2)上级资金到位后资金项目落实时间1(个月)
目标值小于等于1个月,实际1个月落实到位,分值5,得分5。
4.成本指标
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6(元/亩)
目标值等于16元/亩,实际补助标准为16元/亩,分值5,得分5。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将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补助标准定为每年每亩16元。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生态效益指标
森林、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明显)
截止2023年,阿拉善左旗列入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的国家级公益林797.*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自2004年在阿拉善左旗启动实施以来,公益林植被得到逐步恢复和发展,林分质量、植被覆盖率提高,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改善。
2.可持续影响指标
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明显)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自2004年在阿拉善左旗启动实施以来,对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促使了当地牧民转产就业,实现了生态建设和农牧民增收增效双赢的目标,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充分发挥了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为我旗打赢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三)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护林员培训及走访入户等途径,对管护员进行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相关政策宣传及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的实施,对牧民增收、农牧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优先聘用当地农牧民、特别是贫困人员为管护员,促进当地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得到了当地政府和农牧民的认可,为项目的进一步实施提供了保障。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10份,满意度达到100%。
(四)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6分,等级为A。项目总投资*万元,项目实际支出6779.*元,完成率为42.68%,完成率未达到100%,扣4分。
五、存在问题(一)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
无
(二)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
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额度未下达,资金无法支付。部分项目已完成实施,但因资金调度困难,暂未支付。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一)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绩效评价工作形成常态化,监督和管理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促进项目的科学规范实施,将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项目任务安排的依据。
(二)后续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年初的计划任务按时完成,并做好项目的全过程跟踪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过程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和制度,着力抓好经费预算规范管理,合理安排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批复和财政下达的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做到专款专用、专项核算,自觉接受监察、审计、财政以及社会监督。
(三)措施及办法
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内蒙古自治区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要求,积极与旗财政沟通,针对已实施项目资金支付情况,尽快完成资金支付,对未实施未完成的项目尽快开展工作,确保资金使用步入正轨。
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