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略) 文件作以下补充更正:
1、招标文件合同中工程款(进度款)支付“进度款按月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支付”更正为“进度款按月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支付”。
2、招标文件合同中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竣工验收合格经决算经审计单位审计并扣除5%质保金后付清余款”更正为“竣工验收合格经决算经审计单位审计并扣除10%质保金后付清余款”。
给投标人带来不便表示歉意。
招标人: (略) 詹家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 (略) 市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