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予以受理。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 示 期: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7日
电话:0315-*
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 (略) 惠民西道2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公示日期 | 其他 |
1 | (略) 固体废弃物再利用项目 | (略) | (略) (略) 古城街道办事处南关村西 | (略) | 2024年2月29日 | |
2 | 滦县纪旭农牧专业合作社养殖粪便综合利用项目 | 滦县纪旭农牧专业合作社 | (略) (略) 古城街道办事处南关村西 | (略) | 2024年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