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中储 (略) 金湖分公司部分房屋拆除工程,拆除面积1144平方米。
二、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单位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在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期内);
5.投标人2021 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房建项目拆除业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用,没有不良记录;
8.投标人须承诺中标资金来源合法;
9.投标人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投标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10.投标人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三、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拆除的资产名称、数量及实物状况以现场勘查实物为准,招标人不对本次拆除的废旧资产现状价值作出任何承诺;
2.投标人须自行勘察现场,以目前现状为准;
3.最终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的拆除费、搬运费、运输费、保管费、进场车辆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担;
4.拆除工期及要求:所有承包工作在5个工作日内全部拆除完毕(阴雨天顺延),房屋拆除后达到(+)-0,5个工作日内全部转运结束。
5.中标人必须在拆除施工前为拆除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在实施拆除工作时须做好安全文明措施,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
6.投标人至少具备破碎锤挖掘机一台、渣土车两辆及以上、洒水车一台、雾炮机一台;投标人需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设备彩色照片和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提供的资料必须能明显的反映出权属或租赁关系,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1日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报名单位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金湖 (略) (略) 民中心3楼西二区北中庭业务一部(金湖 (略) )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费300元。报名联系电话:0517-*、*。
金湖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