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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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反馈:邮编:* 地址:东丰县东丰镇西城区
收信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东丰县分局行政审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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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2024年5月23日至5月24日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 危险废物暂存间扩建项目 | (略) 东丰 (略) 183 (略) | (略) | 本项 (略) 东丰 (略) 183 (略) 。危废间位于门诊综合 (略) 部楼中间位置。 (略) 东侧为办公楼和居民,南侧和西 (略) 楼和街道,北侧为街道, (略) 为居民区。本项目利用现有设施建设1座危险废物暂存间,危废间采用防水布和防渗砂浆结构,防渗层厚度为5cm,建筑面积10m2,内置22个×30kg塑料桶,主要贮存监测废液和检验室废液,最大储量为0.66t,年周转危险废物0.8t/a。 | 吉林省昌顺 (略) | ①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废水;现有工程废水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预处理 (略) (略) ,由东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②废气 危废间内废液采用封闭式容器存储,正常工况下不产生废气污染物,非正常工况下二*苯、*醇、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要求;厂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③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为危废间通风扇,主要污染防治措施为安装基础减振等措施,经处理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1类标准。 ④固体废物 本项目不新增固体废物产生量,现有工程检验废液、自动监测设备废液利用本次新增危废间贮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