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 (略) 食堂原材料定点配送单位招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http://**)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7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JS#G
项目名称: (略) (略) 食堂原材料定点配送单位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标项名称: (略) (略) 住房和 (略) 食堂原材料定点配送服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食堂所需的粮油类、鲜肉类、禽蛋类、鲜蔬类、水产类、冻品类、水果、其他类(调料、豆制品、干货、咸菜等)、耗材等食堂所需的材料的采购及统一配送,具体内容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最高限价(%):粮油类、蔬菜类、鲜肉类和禽蛋类、水产类、冻品类、水果和其他类(调料、豆制品、干货、咸菜等)的投标折扣最高限价均为90%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总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年度的合同履约情况、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本项目所属行业:批发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6日至2024年12月13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略) (http://**)
方式:(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 (略) ”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 (略) ”的账号注册;
(2)潜在 (略) ,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3)公开招标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 (略) ”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略) 【 (略) (略) 567号( (略) (略) 对面) (略) 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开标室,本项目通过“ (略) (http://**)”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7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 (略) 【 (略) (略) 567号( (略) (略) 对面) (略) 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开标室,本项目通过“ (略) (http://**)”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4.其他事项:4.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 (略) (https://zfcg.http://**.cn/)”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请各供应商根据本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的要约邀请,进行投标要约响应并自觉遵守本项目投标承诺;否则采购人有权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财政部门上报供应商的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4.3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对本项目提起质疑、投诉,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4.4说明:
4.4.1本 (略) 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4.4.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 (略) 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ttp://**/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二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获取采购文件、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4.3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 (略) 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 (略) 使用的任何问题, (略) 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2)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 (略) 下载并安装,( (略) 址:https://zfcg.http://**.cn/bidClientTemplate/2021-11-01/#.html)。
4.4.4开评标注意事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应当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
4.5本项目如有变更或补充,以在招标 (略) 站上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
4.6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内容与采购文件出现不一致的,以采购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住房和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7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朱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斯正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银、章鸿慧、赵娜、楼愉良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赵梦洁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略) 政府采购办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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