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略工程已由X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金开基[2017]8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人略队金略江略,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人略队金略江略。略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略。
2.1 项目总投资3999.略工程概算 2900万元人民币,(已落实 50% ,计人民币1450万元)并承诺不拖欠工程款;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
2.2 招标范围: 施略有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控制价,具体以招标人为准);
2.3 工程建设地点:X市南二环X侧,纬一路以南,仙华南街延伸段以X块;
2.4 计划工期(日历天): 365 ;
2.5工程质量要求: 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且无在建工程;报名结束后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
3.3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金略或略门或浙略乡建设厅或略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3.4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略);
3.5 开标日前一年内(略罚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施工被金略或浙略乡建设略通报批评(略罚)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处罚不累加);
3.6 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施工被X市政府或X省政府通报批评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不累加);
3.7开标当日,略投标活动失信一类“黑名单”内;
3.8投标人须提供《X市建筑业企业诚信证明》。
3.9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3、3.4、3.5、3.6、3.7这五条要求的承诺书。
3.10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浙略监督和诚信信息平台入库人员,是否无在建工程以开标当时浙略监督和诚信信息平台核查结果为准)。
3.11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须出具在本单位近3个略保缴费凭证及相关略保机构(盖章)出具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略名称)须一致。
(1)企业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无需提供原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
(6)略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X市建筑业企业诚信证明》;
(7)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出具在本单位近3个略保证明或参保人员缴费清单并做出标注;
(8)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
(9)略第3.9条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10)其他:1、报名时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与开标时的授权委托代理人要一致;2、投标人报名结束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半年内不得参加开发区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的招投标。
联 系 人: 唐文骁 钱丽媗 联系电话: ## ##
9、略门:X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略 监督电话: ##
招 标 人:中国人略队金略江略
代理机构:浙略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婺州街351号
办公地址:号X花园
联 系 人:唐文骁
联系电话: ##
联 系 人:张浩
联系电话: ##
传 真:
邮政编码:
传 真: ##
邮政编码: ##
2017年 12 月 1 日
(3)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注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