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308线滚泉至白马段公路等21个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服务第2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省道308线滚泉至 (略) 等21个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省道308线滚泉至 (略) 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0〕84号)文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省道201线盐池郝家台至马 (略) 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1〕81号)文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卫下河 (略) 大桥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0〕75号)文件、《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 (略) 管理中心202 (略) 养护工程计划的批复》(宁交函〔2023〕88号)文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省道202线南梁至冯 (略) 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1〕55号)文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338线中卫至孟 (略) 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1〕62号)文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338线红寺堡至 (略) 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3〕30号)文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省道308线马家滩至石 (略) 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3〕75号)文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省道308线照壁山至 (略) 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0〕120号)文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省道103线同心至 (略) 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1〕106号)文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344线李旺至 (略) 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19〕130号)文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省道205线西安至 (略) 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宁交函〔2021〕60号)文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省道103线新营至 (略) 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1〕45号)文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312线苋麻湾至 (略) 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2〕29号)文件、《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宁夏交通档案馆消安设施改造及维修加固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宁交函〔2023〕208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308线滚泉至白马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20〕547号)文件、《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201线盐池郝家台至马 (略) 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21〕494号)文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卫下河 (略) 大桥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20〕454号)文件、《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201线盐池花马寺至郝 (略) 路面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23〕126号)文件、《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202线南梁至冯 (略) 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21〕286号)文件、《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338线中卫至孟 (略) 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宁交函〔2021〕321号)文件、《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338线红寺堡至恩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23〕133号)文件、《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308线马家滩至石 (略) 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23〕185号)文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省道308线照壁山至 (略) 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20〕699号)文件、《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103线同心至 (略) 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宁交函〔2022〕210号)文件、《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344线李旺至 (略) 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20〕238号)文件、《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205线西安至 (略) 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1〕368号)文件、《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103线新营至 (略) 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21〕186号)文件、《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G312线苋麻湾至杨庄段(K1881+053.000~K1894+281.895)公路工程(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宁交函〔2022〕324号)文件、《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 (略) 管理中心2023年贺兰山东麓旅 (略) 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和G110线镇北堡段安全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23〕120号)文件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 (略) 建设专项资金,招标人 (略) 管理中心,招标代理为宁夏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第2标段(二次)竣工财务决算审核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省道308线滚泉至 (略) 等21个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服务第2标段(二次)
2.2 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
2.3 项目概况:本次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服务包含21个项目,分别为省道308线滚泉至白马段、省道201线盐池郝家台至马儿沟段、中卫下河 (略) 大桥、省道201线盐池花马寺至 (略) 面提升工程、省道202线南梁至冯记沟段、省道201线大水坑(马儿沟)至 (略) 面提升工程、省道308线马家滩至石沟驿段、省道308线照壁山至镇罗段、宁夏国防交通物资储备中心库、国道338线红寺堡至恩和段、国道344线头营至李旺段、省道103线同心至海原段、省道205线西安至 (略) (含关庄作业站)、省道103线新营至袁河段、国道312线苋麻湾至杨庄段、省道203线寨科 (略) 蔡川村 (略) 面提升工程、贺兰山东麓旅 (略) 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工程、国道110线镇北堡段安全提升工程、省道203线寨科乡东埫村至蔡川村(K1+900-K12+000段)修复养护工程、国道338线中卫至孟家湾段、宁夏交通档案馆消安设施改造及维修加固工程
依据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中第三章第十六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略) 发〔2010〕65号)中第三章第十三条、《 (略) 管理中心普通国 (略) 工程交(竣)工验收实施办法(试行)》(宁公管发〔2020〕30号)要求,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完成工程决算编制,竣工决算审计,并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认定。本次进行省道308线滚泉至 (略) 等21个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服务第二标段(二次)公开招标。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详见下表:
标段号 | 对应施工工程 | 工作内容 |
第2标段 | 1.省道103线同心至海原段; 2.省道205线西安至 (略) (含关庄作业站); 3.省道103线新营至袁河段; 4.国道312线苋麻湾至杨庄段; 5.省道203线寨科 (略) 蔡川村 (略) 面提升工程; 6.贺兰山东麓旅 (略) 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工程; 7.国道110线镇北堡段安全提升工程; 8.省道203线寨科乡东埫村至蔡川村(K1+900-K12+000段)修复养护工程; 9.国道338线中卫至孟家湾段; 10.宁夏交通档案馆消安设施改造及维修加固工程。 | 完成标段内所有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并出具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报告 |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审核项目竣工决算资料完整性,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建设项目投资支出的真实性、合规性,概算投资的执行情况,交付使用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建设资金筹措和使用、资产交付、资金结余及建设项目项目管理情况等,指出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意见,出具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报告。需要重点审核项目竣工决算资料完整性、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建设项目投资支出的真实性合规性,概算投资的执行情况,交付使用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建设资金筹措和使用、资产交付、资金结余及建设项目项目管理情况等,包括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依据、债权债务清理等方面;审查会计账簿、凭证及批复概算、确定的结算书、合同等资料,做到账实相符、账表一致,正确核定新增资产价值;同时提出项目结算、成本核算、核增资产及交付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2.5 服务期限:自收到招标人竣工财务决算审核任务后30日历天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并出具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报告。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本次为第2标段(二次)招标。
2.7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2.8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质及业绩等资格要求如下: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 等级 | 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
企业 业绩 | 投标人完成 (略) 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服务。 |
主要 人员 |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和高级会计师职称,且担任 (略) 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服务的项目负责人。 |
企业 信誉 |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回族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略) 站查询截图); 5.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信用宁夏” (略) 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略) 站查询截图);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7月5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函); 7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形。 |
3.2本次招标按标段进行投标,共分为1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段,本项目第1标段中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个标段的投标,否则取消所有具有关联关系的全部单位的投标资格。
3.4投标人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5)为本项目所涉及工程的承包人;(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7)为本项目所涉及工程的施工中标人(8)与本项目所涉及工程的承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施工中标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9)与本项目所涉及工程的承包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施工中标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0)参与本项目所涉及的竣工结算审核单位;(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宁夏”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 (略) (新), (略) (略) (新) (略) 上投标相关事宜,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公共 (略) (新)通知公告中CA锁办理通知,或咨询西部安全 (略) 业务联系电话:*,办理地点: (略) 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室,相关费用请自理。 (略) (新)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0951-*。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4年7月11日(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公共 (略) (新) (略) (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4.3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 (略) 上(重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为主)或报名内部系统发布的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2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半小时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 (略) 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现场解锁开标。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或未解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管理中心
地址: (略) 金凤 (略) 175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951-*
招标代理:宁夏 (略)
地址: (略) 金凤区悦海新天地B座写字楼9楼908
邮政编码:*
联系人:高林平、王燕、刘瑛
电话:0951-*/*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