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泉三高速公路达埔服务区A区综合商业体运营项目事宜,引进合作方,围绕“闽南货仓,文化游园”主题, (略) 标杆服务区,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合作意向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达埔服务区 (略) (略) 境内(G72泉南高速泉三段K76+600),于2009年正式投入运营,2023年该服务区主线日均断面流量约2.77万辆(A区日均断面流量约1.38万辆)。达埔服务区A区综合商业体运营项目将打造高速公路与地方共用服务区,项目总占地约180亩(其中约100亩为新扩征用地),总投资约人民币1.44亿元,总建筑面积约1.65万m2。达埔服务区B区目前为正常运营状态。
达埔服务区A区占地面积约180亩,综合服务楼建筑面积约0.87万m2,总层数为2层,地面一层建筑面积约5308m2,地面二层建筑面积约3417m2,层高均为5.7米,拟打造集吃、游、购三大业态板块为一体的“八闽连香园、古早*味园、札礼园”三大园区。
二、项目招引方向
现面向全国征集知名商业综合体运营企业或意向合作方(以下统称合作方),共同开发服务区商业综合体,并根据拟开发的经营业态类型、数量,设置3-10年的招商合作年限。经营业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国内外知名品牌系列中餐、西式餐饮、鞋服特卖以及闽台特色商品等;永春当地特色商品及泉州 (略) 区特色商品;闽南美食、永春美食、快销美食及其它地方特色美食;冷热饮类、烘焙类、茶道体验馆、农产品展销馆、儿童玩具游乐城/亲子乐园、商业办公/商务会客、文化展馆、民宿、 (略) 、航天科技馆等。
三、合作方要求
合作方须具备项目经营所必备的资源及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具有上述经营业态的投资、管理能力和经营经验,能为上述经营业态组建高素质的专业团队进行经营管理。
四、商洽要求
符合上述条件的意向合作方,应向征集方提交《意向合作方简介》(包括但不限于基本信息、负责人简介、本单位经营情况、相关案例等),同时还应根据企业自身的经营业绩、产业结构及优势、投资能力等经营情况,结合对本项目的产业定位,充分利用服务区的资源优势,并依据商业综合体投运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进行科学规划,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为经营目的,拟定《合作方案》。《合作方案》应包含项目经营优势、经营业态、业态布局、经营方案等,并须明确合作方式、资金或资源投入情况、收益分配、运营模式等内容,还需包含经济效益测算等。合作方提交的所有方案成果及宣讲材料不予退还。
*@*q.com,征集方收到相关材料后,对符合要求的合作方将安排时间组织实地考察及洽谈沟通具体事宜。未经征集方事先同意,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现场来访,征集方对申请单位或个人有关信息进行保密。
五、有关说明
本公告不构成对任何合作方或接收本公告的任何主体的要约。以上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供参考,结合招商规划需求和合作方合作方案优点,再行拟定正式招商方案。本公告不作为正式公告或交易的依据, (略) 高速 (略) 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合作方应及时向征集方做登记,登记时须递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接洽人介绍信资料,招商热线:0591-*。
(略) 高速 (略)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