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略) (略)
项目名称 | 泗洪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所属的11台车辆拍卖(三次) | |||||||||
项目编号 | E* | |||||||||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价格认证中心及相关资料 | |||||||||
公告日期 | 公告起始日期:2024年2月 29日 | |||||||||
公告终止日期:2024年3月 11日 | ||||||||||
转让方名称 | 泗洪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
转让方概况 |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4P 2.所在地: (略) 泗洪县党政办公大楼 3.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泗洪县财政局 4.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 |||||||||
标的物概况 | 项目名称 |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所属的11台车辆拍卖(三次) | ||||||||
车辆型号 | 详见明细表 | |||||||||
登记日期 | 详见明细表 | |||||||||
交强险到期时间 | 详见明细表 | |||||||||
起拍价 | 详见明细表 | |||||||||
特别事项 说明 | 一、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成交款支付方式 成交公示结束3日内,成交款交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三、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报名、标的展示,标的展示在原址,查看标的预约电话:* ,凡未查看标的者责任自负。 四、转让方不统一组织勘察标的,意向受让方务必在竞价前咨询清楚和实地查看标的,转让方、拍卖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向转让方提出任何要求。 五、事项说明 1、拍卖标的以车辆静态展示,现状拍卖(不含车辆号牌),附件中的评估报告较为详细,请意向竞买人仔细查看。意向竞买人应实地勘察、咨询,全面、准确地了解标的现状。在竞拍成交后,转让方不再增加、承担任何维修费用。 2、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活动,即表明竞买人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理由,向转让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要求。 3、合同签订及车辆交付前,因标的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转让方承担;在合同签订并交付后,因受让方原因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4、拍卖人只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佣金发票,委托人、拍卖人不提供成交标的价款发票,由买受人自行开据发票,并承担全部税费。 5、意向竞买人应认真阅读转让资料,对竞买标的有疑议的,应当在报名登记前提出,一旦办妥竞买报名登记手续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竞买资料的要求和条款。 | |||||||||
竞拍人应具备的条件 | 竞拍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 | |||||||||
竞拍人须承诺的事项 | (一)竞拍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竞拍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三)竞拍人须承诺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四)竞拍人须承诺竞价成功后,该标的用途与公告内的要求相符; (五)竞拍人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竞拍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六)竞拍人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七)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竞拍人承诺的事项。 | |||||||||
备查文件 | 1.产权交易申请表 2.价格认证中心、 情况说明等 3.其他备查文件。 | |||||||||
其他说明 | 一、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11 日17:30(非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登*“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投标人登*”→“产权交易业务”系统进行注册登记、网上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不接受现场等其他方式报名。 企业需使用CA电子锁登*报名,需办理CA电子锁的,请登录宿迁公共资源交易行业CA证书网上自助办理平台进行办理(http://**),咨询电话:0527-*。 3. 报名时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到网上报名系统: 3.1以企业法人申请报名的,须提供: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内须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③受让申请及承诺函;④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竞买标的名称)或保函或保证担保或保证保险; 3.2以自然人申请报名的,(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2)受让申请及承诺函;(3)缴纳保证金的本人银行卡;(4)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回单需显示打款方和收款方完整信息,带星号、符号或隐藏的无效。 采用数字人民币的,使用数字人民币钱包一次性转账至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8),并备注为:xx项目标的名称-交易保证金(备注的项目标的名称应准确,与交易文件项目标的名称保持一致)。将转账记录回单完整截图上传至报名附件中作为缴纳凭证。 采用银行保函的,竞买人应将保函原件电子件上传至报名材料中; (略) 出具 (略) 出具的保证保险的,竞买人应将担保、保险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网页截图上传至报名材料中。 意向受让方应及时交纳交易保证金、登*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保证金未到账、须上传至报名系统的资料未按要求全部上传或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价资格。 意向受让方因未及时办理相关事项导致无法参与网上报名、竞价的,相关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4.报名步骤:缴纳竞买保证金、登*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 注意:竞买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或须上传至竞价报名系统的材料未全部上传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买资格。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与退付 1.保证金金额:1、3号/每个标的3000元,2号标的5000元。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17:30。 3.保证金缴纳方式: 3.1意向受让方须通过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转入(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为准)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名: 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号: 由系统随机生成,各意向受让方的每个标段均不同,请各意向受让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意向受让方业务系统,在产权交易业务模块中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 注:(1)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准,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 (2)企业法人申请报名, (略) 账户打款。(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效) 保证金未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或交纳金额不足的,视为放弃报名,不具备竞买资格。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3.2以数字人民币交纳保证金的: 采用数字人民币的,使用数字人民币钱包一次性转账至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8),并备注为:xx项目标的名称-交易保证金(备注的项目标的名称应准确,与交易文件项目标的名称保持一致)。将转账记录回单完整截图上传至报名附件中作为缴纳凭证。 3.3意向受让方以保函或保证担保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保证金的。 注:(1)以保函、保证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交交易保证金的,其有效期应包括报名有效期的范围。 (2)交易保证金由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管和代退。保函、担保、保险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竞价标的的情况,接受竞价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4.处置方式: 4.1竞买成功后,受让方的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须另行缴纳成交价款。受让方按报名时的方式登录宿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将新的车辆登记证书及成交价款交费凭证原件、竞拍保证金交费凭证原件提交到系统申请退还保证金,交易中心在收到受让人的退还保证金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采用保险、保函、担保的,无须办理保证金退付)。 5.竞拍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1作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 5.2在竞价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3非法获取转让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4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5干扰、阻挠他人竞价的; 5.6竞拍人(竞价成交买受人)出现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与转让方签订合同、交纳履约保证金等不履约行为的; 5.7在转让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转让活动正常进行的; 5.8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5.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意向竞拍人还需另行赔偿。 如受让方以保证、保险、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但存在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付清成交价款与转让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交易中心有权向保证、保险、保函材料出具单位申请偿付。 (三)竞价及成交
成交方式:最高价成交。 本次转让采用网络竞价形式,请意向竞拍人认真阅读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等,提前登*平台,按规则竞价。 6.转让成交 6.1买受人应于成交结果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必需使用数字人民币钱包一次性转账至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8),并备注为:xx项目标的名称-成交价款(备注的项目标的名称应准确,与交易文件项目标的名称保持一致)。 6.2成交公示结束3日内一次性交清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成交价款的5%),逾期视为违约放弃中标,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相关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买受人应于成交公示结束10日完成车辆过户手续,过户所产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 |||||||||
联系方式 | 转让人:泗洪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联系人: 杨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泗洪县党政办公大楼 拍卖机构: (略) (略) 联系人:乔经理 联系电话:* 0527-* 地址:泗洪县建设南路42号原环保局一楼 |
附表:标的相关信息:
序号 | 号 牌 | 车辆 型号 | 登记 日期 | 交强险到期时间 | 起拍价(元) | 增价幅度(元) | 竞买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苏N32702 | 帕萨特领域牌 | 2011-03 | 2023-03 | 7200 | 100或其倍数 | 3000 | 现状拍卖 |
2 | 苏N32701 | 斯柯达明锐牌 | 2013-04 | 2023-04 | 12000 | 100或其倍数 | 5000 | 现状拍卖 |
3 | 苏NR897V | 起亚远见牌 | 2012-08 | 2023-08 | 5600 | 100或其倍数 | 3000 | 现状拍卖 |
附件
1、《受让申请及承诺函》
2、《授权委托书》
3、《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竞价规则》
4、《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宿迁产权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
5、《竞买保证金获取、缴纳流程》
6、《自然人报名步骤》
7、《价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