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甘泉县人民政府批准,甘泉县自然资源局拟对甘泉县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实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交易平台和代理机构的名称、场所
(一)出 让 人:甘泉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地址:甘泉县迎宾路19号
(二)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地址:延安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侧东楼7号楼A区2楼
(三)代理机构: (略) 公 (略)
场所地址: (略) 莲湖区太白北路320号
二、出让采矿权情况
标的1:
矿山名称:甘泉县石门镇汪屯村南沟采石场建筑用砂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砂岩
地理位置:甘泉县城西北方向339°方向直距11km处,行政区划隶属甘泉县石门镇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9°17′51″,北纬36°22′33″
开采范围:0.0435km2,拐点坐标如下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
拐点编号 | 2000国家直角坐标系 | |
X | Y | |
1 | *.6955 | *.8192 |
2 | *.2593 | *.0747 |
3 | *.8784 | *.2423 |
4 | *.3146 | *.9868 |
保有资源储量:211.49万吨
可采资源储量:200.92万吨
生产规模:23.4万吨/年
开采标高:1048-1145m
拟服务年限:9年(其中含基建期0.5年,正常生产期8.5年)
标的2:
矿山名称:甘泉县桥镇麦台子后沟采石场建筑用砂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砂岩
地理位置:甘泉县城西北方向320°方向直距36km处,行政区划隶属甘泉县桥镇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9°00′19″,北纬36°26′33″
开采范围:0.0495km2,拐点坐标如下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
拐点编号 | 2000国家直角坐标系 | |
X | Y | |
1 | *.7830 | *.5503 |
2 | *.0290 | *.5503 |
3 | *.0290 | *.9064 |
4 | *.7460 | *.9064 |
保有资源储量:339.63万吨
可采资源储量:322.65万吨
生产规模:33.15万吨/年
开采标高:1059m-1167m
拟服务年限:10年(其中含基建期0.5年,正常生产期9.5年)
标的3:
矿山名称:甘泉县石门镇白渠村白渠沟采石场建筑用砂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砂岩
地理位置:甘泉县城西北方向315°方向直距21km处,行政区划隶属甘泉县石门镇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9°09′35″,北纬36°24′28″
开采范围:0.1721km2,拐点坐标如下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
拐点编号 | 2000国家直角坐标系 | |
X | Y | |
1 | *.0900 | *.1700 |
2 | *.0884 | *.7237 |
3 | *.7514 | *.9219 |
4 | *.3388 | *.8182 |
5 | *.3960 | *.3954 |
6 | *.2250 | *.2902 |
保有资源储量:933.87万吨
可采资源储量:887.18万吨
生产规模:94万吨/年
开采标高:1053m-1200m
拟服务年限:10年(其中含基建期0.5年,正常生产期9.5年)
三、竞买人资质条件
符合采矿权申请条件或受让条件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应当符合《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或《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采矿权申请人的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含500万元),本次采矿权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或“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信用报告中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三)未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中;
(四)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五)其他委托人对竞买条件的要求。
四、出让方式和竞买保证金
(一)出让方式:采取挂牌出让的方式。
(二)竞买保证金:标的1为200万元;标的2为300万元;标的3为500万元。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6日16:00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五、公告、报名和挂牌时间、地点
(一)公告和报名时间: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4月6日16:00时。
(二)报名地点: (略) 莲湖区太白北路320号
(三)挂牌出让时间:2023年4月7日10时至2023年4月21日16时。
摘牌时间:2023年4月21日10时。
(四)出让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六、出让文件获取、竞买申请和竞买资格确认
(一)出让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挂牌的竞买人,请于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4月6日16时 (略) 公 (略) 办理竞买申请登记手续并获取出让文件。
(二)竞买申请
凡有意参加该项目的竞买人,请于公告报名时限内携带以下资料到延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窗口办理竞买申请:
1、竞买申请书(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及办理相关手续的,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文件(原件)。
5、保证金缴纳证明。
6、出让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7、上述资料一式五份留存。
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出让公告、出让文件、采矿权现状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完全接受。
(三)资格获取
竞买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书及相关资料,经审核通过后,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取得竞买资格。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账号
账户名称: (略) 公 (略)
账号:*
开户行:招商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八、竞得人的确定、成交确认书及合同签订
(一)竞得人的确定原则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具体事 (略) 公 (略) 主办。
挂牌期限届满,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1.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的,挂牌成交;
2.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3.在挂牌期限内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报价低于底价的,挂牌不成交。
4.在挂牌期限截至前30分钟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以当时挂牌价为起始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不低于出让底价且价高者确定为竞得人。
(二)成交确认书及合同签订
1、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在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2、成交结果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竞得人按照《成交确认书》的约定与出让人签订《甘泉县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出让合同》。
九、注意事项
1、竞买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本公告及挂牌出让文件,对文件内容作充分了解,完全理解并接受。
2、若竞得人拒绝或逾期签订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其竞得结果无效,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抵作违约金不予退还。失信主体和失信行为将记入相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有关部门将实施失信联合惩戒,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出让人有权对该采矿权另行出让。
3、申请人竞买成功后,必须在甘泉县境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缴纳各项税费。
4、竞得人办理采矿登记成为合法采矿权人后,应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绿色矿山,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5、竞买人竞买成功后,须将所竞得采矿权可采区范围内环境破坏面积纳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按该方案分年度进行治理且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其中采矿权使用费按1000元每平方公里交纳;矿山地质环境修复与土地复垦基金按如下标准交纳:
标的1:矿山名称:甘泉县石门镇汪屯村南沟采石场建筑用砂岩:
56200元
标的2:矿山名称:甘泉县桥镇麦台子后沟采石场建筑用砂岩矿:86650元
标的3:矿山名称:甘泉县石门镇白渠村白渠沟采石场建筑用砂岩:*元
6、矿山开采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好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水土保持和工业卫生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十、风险提示
1、采矿权投资存有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政策法规变化的风险,竞买人需慎重决策。竞买者应在报名之前自行前往矿区所在地现场踏勘,知悉现状,一经提交资料申请竞买即视为对挂牌出让矿区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2、矿山开采应办理环保、发改、应急、水利、林业、市场监督管理、公安、自然资源等相关手续,竞得人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有关土地、山林、道路及地面附着物等的补偿问题,由竞得人自行与相关权利人协商解决。
3、本次出让区块地质工作程度较低,投资风险较大,请竞买人注意防范,一切风险由竞得人承担。
4、矿产资源开采投资具有不可预见性的风险,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应通过实地考察等方式充分了解该采矿权的相关情况,审慎评估投资风险。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挂牌出让文件和挂牌出让采矿权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出让人、交易平台和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5、若竞得人反悔或无故退出,所交保证金概不退还。
十一、公告时间及对交易采矿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公告时间:2023年3月7日9时至2023年4月6日16时。如对拟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十二、需要公告的其他内容
(一)本次矿权出让只接受竞买申请人现场书面方式报名,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名。
(二)本次挂牌出让,出让人、交易平台和代理机构不组织踏勘,竞买申请人自行前往。
(三)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变更公告为准。
(四)申请人竞买成功后,必须在 (略) ,并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依法缴纳各项税费。
(五)申请人竞买成功后,投入采矿生产未满一年的,不得转让采矿权(建成生产满一年后,方可依法转让)。
(六)竞买人竞拍成功后,须缴纳前期整合费用。
(七)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十三、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得人如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不按要求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则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甘泉县人民政府网站、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
(略) 莲湖区太白北路320号
联系人:崔女士 *
徐先生*
甘泉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