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山区2024年度光 (略) 项目的公示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23〕1029号)、《关于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 (略) 项目建设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19〕367号)和《关于印发山东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19〕1233号)的要求,我局联合区自然资源局、规划办、农村农业局、文旅局、武装部等部门对山头街道东坡村鑫印动能换电(山东)新 (略) 二期2805KWp光伏项目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和现场勘查:根据自然资源局要求,草地部分不符合光伏建设要求,其余部分(建设用地)符合光伏发电无补 (略) 项目条件,其装机容量按照实际建设用地面积建设,建成后的实际装机容量再在备案和消纳意见中予以变更,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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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