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师市发改发【 * 号、师市发改发【 *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本级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建设单位为 (略) (略) (略) ,招标编号:YSJSGC *** 。 (略) 条件,现邀请2016年7 (略) 中载明报名截止时间内递交 (略) 有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本项目不再接受其他申请人。
2. (略) 范围
建设规模:南泥湾大道、滨河路等道路亮化及配套设施。
建设地点: (略) 市规划区内。
招标范围:亮化设备购置、安装、基座施工等施工图 (略) 内容。本项目分标段实施。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 (略) 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安装或市政工程二级以上(含 *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疆外申请人须提供《 (略) 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备案册》
3.3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略) 载明截止时间内递交报名资料的其他申请人。不接受在“ (略) (略) 人名单库”中申请人。
3.4 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招标人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每日上午10:00 时至 14:00 时,下午15:30时至19:30时( (略) 时间,下同), (略) 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资格预审文件。(委托书上需载明有效的联系方式)。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具体截止时间为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师市公 (略) ( (略) 市幸福南路737号三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略)
联 系 人:吴怀文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市幸福南路698号( (略) 办公楼3楼)
联 系 人:田巧玲 电话: *** 传真: ***
(略)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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