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保靖县毛沟镇区域联片供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16日(共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馈。
联系地址:保靖县迁陵镇狮子庵开发区湘西州生态环境局保靖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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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保靖县毛沟镇区域联片供水工程 |
建设地点 | 保靖县毛沟镇 |
建设单位 | 保靖县水利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9753.4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1、护坡工程位于卡棚水库坝址处左右岸上游35m至下游70m范围内;2、水厂供水规模4800m3/d位于毛烟村油榨房(卡棚水库旧宿舍楼)处,水厂主体工程包括:取水口、取水管线、絮凝沉淀池、V型滤池、清水池、反冲洗泵房、污泥池、污泥脱水间、加药加氯间、加压泵房、供水池;3、供水管线从水厂出水口起 (略) 道向东途径田家村、下略村、拱桥村、永和村、白坪村终至白屋村,在卧当村处向北沿卧当-科乐路途径鱼车村终至科乐村,在永和村处向北沿村道布设至排当村及如景村,在永和村处向南沿村道途径舍坪村、阳坪村终至略水村;供水管线由水厂清水池出口沿现有道路向北80m接 (略) 道现有供水管道直至卧当村处向四周延续,在卧当村处向北沿乡道布设至科乐村,在永和村处向北沿乡道布设至排当村及如景村,向南延伸至略水村;供水管线在部分高差较大的区域,设置二次加压泵,采用挂式加压泵,直接布设在供水管线上并埋于地下,同时预留检修口,不设置单独的地面式加压泵站。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建设期环境管理要求 (一)建设单位应按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细化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相应环保投资。 (二)水污染防治。合理选择工期,避免在雨季施工,科学规划、合理安排施工程序,在施工完成后,应尽快绿化覆盖,避免水土流失,施工区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化粪池处理后还田,不外排;施工中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在场地设置临时排水沟、泥浆沉淀设施,减少水土流失。 (三)大气污染防治。施工阶段采取洒水湿法抑尘以保持路面低尘负荷状态,对施工现场和进出场道路洒水,保持地面湿度。车辆应实行加盖篷布或密闭运输,且可能产生粉尘的材料不能装得高于两边和尾部的挡板,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遗撒或泄漏。物料、渣土运输车辆的出入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设置废水收集坑及沉砂池,车辆驶离工地前,须在洗车平台冲洗轮胎及车身,其表面不得附着污泥。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线开挖产生的土方全部回填,水厂建设产生的土石方均用于水厂内部场地平整,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 (五)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除工程必须外,严禁在22:00至次日6:00期间施工,对主体工程浇灌需要连续施工时,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做准备,征得周边居民同意,方可施工。 (六)生态环境保护。严格限制管线施工带宽度,施工车辆禁止侵占施工作业带以外的地表植被,施工结束后,应尽快实施绿化工程,对施工作业范围内的可绿化恢复地段进行植被恢复工作。 二、项目营运期环境管理要求 (一)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及果园施肥,不外排。生产废水包括排泥水、反冲洗废水及清水池清洗废水,均排入回水沉淀池内沉淀处理后大部分作为原水汇入絮凝池内,少部分用于绿化,不外排。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化验室产生的废气,加强通风,加强厂内绿化;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器。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置污泥池,配套污泥脱水间,沉淀池内的污泥压滤后形成干污泥,外委综合利用;化验室废物、废油桶、含油废抹布等危废暂存于20m2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设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设备做好减振,并用厂房隔声,水泵布设在地下,加药泵周围布设置吸声围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