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略) (略) 新增年产 * 万件(零售 * 万件)铝合金轮毂建设项目 * 阶段车间配电室设施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 TB *
3.首次公告日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 * 日
4. (略) 中澄清及变更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 (略) (略) 新增年产 * 万件(零售 * 万件)铝合金轮毂建设项目 * 阶段车间配电室设施采购项目”
现澄清为“ (略) (略) 新增年产 * 万件(零售 * 万件)铝合金轮毂建设项目 * 阶段冷加工车间变配电室工程和 (略) 电工程施工”
2、原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供应商须具备本次采购设备的相应设计、制造和服务等经营范围及供货 (略) 家或经销商。3.2 (略) 家,提供生产许可证;如供应商为经销商, (略) (略) 家盖章的资质。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变更为:“投标人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供应商须具备本次采购设备的相应设计、制造、施工和服务等经营范围及供货能力的投标供应商。3.2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电力工程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 级及以上。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时间不变。
5. (略) 的媒介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新区科技西路
联 系 人:彭风美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市 (略) 区虎山路 * -6号 * 楼
联 系 人:张玉真
电 话: ***
电子邮件: * *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