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 (略) 温江区寿安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第9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略) 温江区寿安镇人民政府河道水环境治理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内容:1、寿安镇范围内江安河17.8公里,杨柳河7.8公里,金马河东岸16.7公里,一、二支渠7.7公里,24条斗渠共计97公里以及16条排水沟出入口外的漂浮物、垃圾、杂草、淤积物等的清理、保洁、转运及处置 主要功能或目标:1、水环境治理形式为日常保洁为主,突击保洁为辅。全天清扫2次,巡视保洁,并对所承包区域内产生的垃圾及时保洁及收集清运。2、治理标准: (略) 及我区水环境长效治理检查标准。(1)水面治理:河渠内无积存垃圾、杂物,无突出淤积物,水面感观良好,无异味,无明显漂浮物;拦污栅、闸门等设施处的垃圾、漂浮物打捞清运及时,无“上翻下”现象。(2)护岸及通道标准:护岸、通道整洁,无积存垃圾、建渣、煤灰,无明显污垢;闸房、护栏清洁无污斑,无“牛皮癣”,无垃圾悬挂、缠绕;桥墩无垃圾杂物悬挂、缠绕;河(渠)岸绿化整洁,总体感观良好,无明显践踏痕迹,无垃圾,无杂物悬挂;河(渠)内及护岸无明显枯枝败叶,及时除草、整枝、施药。(3)垃圾清运:垃圾清运应日产日清,严禁垃圾过夜;垃圾规范堆放,并采取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需满足的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 204.* | 2022年11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温江区寿安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