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略区沙畈乡狮岩坞村文化长廊景观工程,略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略。
2.略范围
2.1本工程内容为:鹅卵石砖铺、长廊等工程,工程造价约30万元;
2.2 招标范围:图略有工程(详见招标控制价,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3 工程建设地点:略区沙畈乡狮岩坞村;
2.4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建造师注册资格。
3.2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略或浙略乡建设厅略门或金略略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略期内(略贿犯罪判刑);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略或浙略乡建设厅略门或略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上述3.2、3.3、3.4 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4.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4.1企业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2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4.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在册人员(以略保明细表为准),临时建造师证书已办理延续注册的“建造师临时注册执业证书”或已办理延期注册证明的; 4.4 安全生产许可证; 4.5企业“三类人员”证书(企业法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须附任职文件)、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 4.6按本公告第3.2、3.3、3.4这三条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4.7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略出具的开标前连续3个月(2017年8月、9月和10月)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个人缴纳对账单为准】
4.8投标人须提供“金略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的《X市建筑业企业诚信证明》;
5、报名附加条件:报名结束后,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
6、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略文件,售价 300元/份,售后不退。
7、报名时间:2017年#月#日~11月29日(上午10:00-12:00,下午2:00-4:00,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8、报名地点:略区沙畈乡人民政府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区沙畈乡狮略 代理机构: 浙略有限公司
地 址:略区沙畈乡 地 址:X区宾虹路西京大厦1幢1119室
联系人: 汪东根 联 系 人:姜 工
电 话: ## ( ## ) 电 话: ## ( ## )
2017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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