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6日,我分局依法对门头沟区妙峰山镇炭厂村骑行驿站建筑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图进行了为期7个工作日的现 (略) 上公示。公示期间收到2份反馈意见,属于我局职责范围,现将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1、公众参与反馈意见:“离我家房檐就1.7m,太近了。以后影响我们正常生活”。
建设单位意见:门头沟区妙峰山镇炭厂村经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决议同意,利用村口皮鞋厂原址进行建设骑行驿站项目,且本项目设计方案已取得四邻同意意见。依据测绘单位测绘地形图皮鞋厂原建筑距离该民宅距离为0.6米,本项目设计方案拟新建建筑距离该民宅为1.74米。该民宅位于本项目西侧,且民宅东侧墙体无居室窗,故本项目建设后,与该民宅不存在卫生视距问题。同时,本项目西侧墙体已按照消防规范要求设置防火墙,满足规范规定的消防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设计方案拟新建建筑与该民宅距离符合相关法律规范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2、公众参与反馈意见:“绿地率太低了”。
建设单位意见:依据《门头沟区妙峰山镇炭厂村村庄规划》,村庄规划已按照相关要求在村庄内统筹集中布置了绿化景观空间,紧邻该地块南侧即为村庄规划集中绿地。且规划中对该地块无具体绿地率要求,故本项目对绿地率不做具体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特此通告。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门头沟分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