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329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顺德街道龙昌社区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500 | 建筑密度(%): | ≤35.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其他商服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其他商服用地 | 3292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2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03 | |||
起始价: | 626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2月10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2月23日 |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2859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九驿街道大寨社区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8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仓储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仓储用地 | 28594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29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B0001 | |||
起始价: | 1144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2月10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2月23日 |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5606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九驿街道白石社区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教育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教育用地 | 56069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80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04 | |||
起始价: | 4037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2月10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2月23日 |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280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顺德街道新庄社区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5.000 | 建筑密度(%): | ≤35.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10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 | 2804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31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05 | |||
起始价: | 651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2月10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2月23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1月20日 至 2024年02月21日 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1月20日 至 2024年02月21日 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1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2月21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4年02月10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2月23日 12时00分;
* 号地块:2024年02月10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2月23日 12时00分;
* 号地块:2024年02月10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2月23日 12时00分;
* 号地块:2024年02月10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2月23日 12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成交后,竞得人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且已缴纳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出让地块涉及林地的,竞得人需按程序办理林地手续后方可使用,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3)竞得人需根据编制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进行详细勘查,工程建设中须对可能引发和遭受威胁的地质灾害、安全隐患采取可靠有效的工程治理防治措施实施治理,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之规定,竞得土地符合以上情况的,竞得人需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要求,完成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将调查报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评审,所需费用由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承担。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大 (略)
联 系 人:熊婷婷
联系电话:0857-*
开户单位:大方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