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略) 网站页面中出现的“ * 键贷款服务”及“根据拍品为你推荐服务”, (略) 无关,请竞买人谨慎选择。如出现任何法律纠纷,竞买人责任自负。 |
公示 根据 (略) 《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 * 条之规定, (略) 发布 * 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 (略) 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 * 日视为已经通知。 (略) 络司法拍卖已按照上述规定通知了本案的有关人员,部分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通知或可能存在未知权利人,特此公示。 (略) 市路 (略) |
拍卖公告
(略) 省 (略) 市路 (略) 将于 * 日 * 时至 * 日 *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 (略) 省 (略) 市路 (略) (略) (略) 络平台上(网址:http:/ ***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 、拍卖标的:车牌号为浙JR * Z3传祺牌GAC * 小型普通客车 * 辆。
起拍价:8.5万元,保证金:1.7万元,增价幅度: * 元。
* 、竞买人条件:凡具 (略) 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 * 日(含当日)前向路 (略) 办理委 (略) 报名;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 *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竞买活动视作委托代 (略) 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 (略)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略) (略) 、网络服务提供者和承担拍卖 (略) 会机构或者组织等机构、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相关的拍卖财产。
*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 (略)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 (略) 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 (略) 统 * 安排)。特别提示:该公司提 (略) 负责并承担责任, * 切答复内 (略) 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 (略) 及办理权证、 (略) (略) 门了解、核实。 (略) (略) 联系电话: *** 或登录www.lai *** 自助预约、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 、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 * 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 、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包括车辆改装)等引发的 * 切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 、瑕疵情况特别告知:经查询,该车辆未办理环保登记,其排放标准可能是国Ⅴ,此排放标准仅供参考,请以拟 (略) (略) 门核定为准。自 * 年起,我国将逐步实施机动车国Ⅵ排放标准,买受人需事先了解拟转入地的机动车排放准入标准;如拟转入地非 (略) 在地,买受人须持有拟转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如拟在 (略) 、 (略) 市登记上牌,买受人须取得当地新购机动车增量指标,请各竞买人务必充分了解拟上牌地的机动车落户上牌政策 (略) 竞买, * 经出价即视为对上述情况已了解 (略) 承担可能无法办理车辆转入登记手续的风险。
* 、标的物原违章记录 (略) (略) 理,相应的罚款、停车费用等 * 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 (略) 办理,所涉及的 * 切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 * 、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 日 *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市路 (略) 执行款专户, (略) : (略) (略) (略) ,账号: ***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 *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 (略) (略) 。 (略) 充值和支付的限 (略) 查询,网址:http:/ *** 。
十 * 、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网络司法拍卖成交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略) (略) *** 0
法院电话: *** , *** , ***
监督电话: *** , ***
(略) 电话: *** 0
联系地址: (略) 市 (略) 区腾达路与商 (略)
本公告可在“ (略) (略) (www.rm *** )”上查询, (略) 依据的( * )浙 * 民初 * 号民事判决(调解)书可在“中 (略) *** ) ”上查询(法律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评估报告副本(或未经评估的定价依据)已在本公告附件内公示。
(略) 省 (略) 市路 (略)
* 〇 * * 年 * 月 * 十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