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DCT2023-058宁都县城投集团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宁都县城投集团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采购编号:NDCT2023-058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宁都县城投集团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采购项目评标办法:参与竞标人满足同等条件后二次报价以最后一次报价最低价为中标人;
2、采购发票税点要求:提供发票,税率不作要求;
3、投标保证金:开标前提供1万元投标保证金(公对公银行转账,转账时备注转账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接受银行转账、现金(用档案 (略) 名字)、保函、公对公银行转账,并标注品目名称],未中标的投标单位完成投保后7日内退还(投标及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如下:
公司名称: (略) (略) ;
纳税人识别号:*MA38XH2RXP;
地址: (略) 宁都县梅江镇登峰大道西侧、龙湖路北侧翠微春苑安置小区1号楼;
电话:0797-*;
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江西银行宁都支行*;
4、投标供应商只可对投标档案密封性做出现场查看,其余投标文件的合格性由采购单位认定,投标供应商无权查看。
(三)响应方式: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代理商,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需要有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资质;
提供资料:
(1)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宁都县城投集团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采购项目首次报价表(详见附件1);
4、质量、工期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
5、银行转账凭证表(公对公银行转账,转账时备注转账项目名称)
把以上资料装入档案袋中,封条密封并加盖公章。
注:特定资格条件:根据国家水利部办水保函{2023}109号文件精神,承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的第三方机构。应回避公司:赣州 (略) 、 (略) (略) 、 (略) (略) 。
(四)获取招标文件及公布变更查询时间:响应供应商可在2023年09月14日至2023年09月19日 09∶30(北京时间),前往宁都城投公众号(http:\/\/http://**\/tender.html?type=1)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一天17:30关注宁都城投公众号是否变更信息,未及时查看,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后果自负)。
(五)响应截止时间和开标地点:2023年09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 (略) (略) 会议大厅(七楼),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出席公开招标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原件。
(六) 付款方式:完工后一次性支付。
(七)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2万元(履约保金在项目完工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八)工期:30天。
(九)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 (略) (略)
地址:宁都县县城龙湖路翠微春苑
联系人及电话: 李先生* 0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