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锻造厂自动灭火系统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124-ZB*)
公示开始时间:2024-06-27 09:00
公示结束时间:2024-07-01 09:00
西南铝业(集团) (略) 锻造厂自动灭火系统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124-ZB*),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1 | 四川安 (略) | *.85 | 满足招标文件 | 4个月 |
2 | 南京 (略) | *.56 | 满足招标文件 | 4个月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四川安 (略) | 姜华双 | / |
2 | 南京 (略) | 左泽任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四川安 (略)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2 | 南京 (略)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提出方式:中 (略) (http://**);
投标人登录系统后,点击【项目管理】菜单下的【异议投诉】菜单,进入异议投诉页面,点击【添加异议投诉】按钮,进入异议投诉编辑页面,按要求逐项进行填写。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 (略) (http://**)和中国 (略) (http://**)上发布,
对 (略) 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南铝纪委工作部,监督电话:023-*。
本项目上级监督部门为 (略) 审计部,监督电话:*,邮箱:*@*ttp://**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南铝业(集团) (略)
地址: (略) 九龙坡区西彭镇
联系人:唐女士
电话:023-*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海 (略) *12号9层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71-*、*
电子邮件:*@*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