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1日, (略) 依据《 (略) 年产1000万套高耐爆精密电容器壳体及盖板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 (略) 年产1000万套高耐爆精密电容器壳体及盖板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略) ;
建设性质:扩建;
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单位:安徽禹水华阳 (略) ;
主要建设内容:在公司现有厂房内,新增购置防爆电容器加工设备及相关辅助设备37台(套),形成新增铝壳900万只/年,盖板组件1000万只/年,全厂形成年产新型防爆电容器1000万套(包括铝壳1000万只/年,盖板组件1000万只/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9年1月31日,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发展局对年产1000万套高耐爆精密电容器壳体及盖板扩建项目进行了备案,备案号为2018-*-39-03-*。
2019年6月, (略) 委托安徽禹水华阳 (略) 编制了《年产1000万套高耐爆精密电容器壳体及盖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9年7月30日,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局以安环〔2019〕27号《关于 (略) 年产1000万套高耐爆精密电容器壳体及盖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对项目进行了批复。
2019年8月,项目动工建设;
2020年9月,项目建成并投入调试。
(三)投资情况
项目设计总投资:1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实际总投资为10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 (略) 年产1000万套高耐爆精密电容器壳体及盖板扩建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对照环评文件和项目建成后实际情况,本项目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和生产性废水,其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污水管网,排入城北污水处理厂深化处理,生产废水循环使用,定期外排, (略) 自建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排入污水管网,进入城北污水处理厂深化处理。项目自建污水处理采用“助凝+絮凝+沉淀”工艺,设计规模为3m3/d,处理后的废水大部分回用。
2、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打胶、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 VOCs计)、拌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打胶、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送至一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筒排放;拌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P2排放筒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挤压机、钻床、冲床、打包机等生产设备,主要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座、减振垫,并在厂区内部进行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和绿化降噪等方法对噪声进行综合治理。
4、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主要有职工生活垃圾、废金属屑、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废胶桶、清洗剂桶、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清洗污泥、废活性炭等;其中生活垃圾、废金属屑、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清洗剂桶等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金属屑、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外 (略) 回收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清洗剂桶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废胶桶、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清洗污泥、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 (略) 年产1000万套高耐爆精密电容器壳体及盖板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该项目环保设施调试效果监测情况如下:
(一)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 (略) 废水总排口外排废水中各项监测因子均满足城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同时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
(二)废气有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拌料粉尘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3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打胶和烘干有机废气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参照 (略)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5“其他行业”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三)废气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打胶烘干车间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标准》(GB37822-2019)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3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四)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 (略) 厂界东、南、西侧昼、夜间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厂界北侧与其他企业共墙未开展监测。
(五)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主要有职工生活垃圾、废金属屑、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废胶桶、清洗剂桶、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清洗污泥、废活性炭等;其中生活垃圾、废金属屑、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清洗剂桶等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金属屑、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外 (略) 回收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清洗剂桶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废胶桶、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清洗污泥、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处置。
(六)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依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根据年生产300天,每天生产8小时,废气处理设施日运行2小时计算,VOCS排放总量为0.006吨/年,满足VOCs≤0.0074吨/年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颗粒物因小于检出限未进行核算。
五、验收结论
(略) 年产1000万套高耐爆精密电容器壳体及盖板扩建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履行了相关环境保护管理程序,项目按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设施及措施,主要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验收合格。
六、后续要求
(略) 须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工作以及排污许可证申报工作的基础上完善验收监测报告并上网公示。后续建议做好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全员环境保护意识,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杜绝环境违法行为;
(二)加强对各类污染治理设施的运维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规范各类固体废物管理,完善固废管理台账,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合法处置。
七、验收人员信息
(略) 年产1000万套高耐爆精密电容器壳体及盖板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会单位代表和专家共计8人(具体名单附后)。
(略)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年产1000万套高耐爆精密电容器壳体及盖板扩建项目验收报告表(21.3)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 (略) 年产1000万套高耐爆精密电容器壳体及盖板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略) ;
建设性质:扩建;
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单位:安徽禹水华阳 (略) ;
主要建设内容:在公司现有厂房内,新增购置防爆电容器加工设备及相关辅助设备37台(套),形成新增铝壳900万只/年,盖板组件1000万只/年,全厂形成年产新型防爆电容器1000万套(包括铝壳1000万只/年,盖板组件1000万只/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9年1月31日,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发展局对年产1000万套高耐爆精密电容器壳体及盖板扩建项目进行了备案,备案号为2018-*-39-03-*。
2019年6月, (略) 委托安徽禹水华阳 (略) 编制了《年产1000万套高耐爆精密电容器壳体及盖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9年7月30日,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局以安环〔2019〕27号《关于 (略) 年产1000万套高耐爆精密电容器壳体及盖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对项目进行了批复。
2019年8月,项目动工建设;
2020年9月,项目建成并投入调试。
(三)投资情况
项目设计总投资:1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实际总投资为10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 (略) 年产1000万套高耐爆精密电容器壳体及盖板扩建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对照环评文件和项目建成后实际情况,本项目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和生产性废水,其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污水管网,排入城北污水处理厂深化处理,生产废水循环使用,定期外排, (略) 自建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排入污水管网,进入城北污水处理厂深化处理。项目自建污水处理采用“助凝+絮凝+沉淀”工艺,设计规模为3m3/d,处理后的废水大部分回用。
2、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打胶、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 VOCs计)、拌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打胶、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送至一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筒排放;拌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P2排放筒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挤压机、钻床、冲床、打包机等生产设备,主要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座、减振垫,并在厂区内部进行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和绿化降噪等方法对噪声进行综合治理。
4、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主要有职工生活垃圾、废金属屑、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废胶桶、清洗剂桶、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清洗污泥、废活性炭等;其中生活垃圾、废金属屑、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清洗剂桶等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金属屑、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外 (略) 回收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清洗剂桶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废胶桶、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清洗污泥、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 (略) 年产1000万套高耐爆精密电容器壳体及盖板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该项目环保设施调试效果监测情况如下:
(一)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 (略) 废水总排口外排废水中各项监测因子均满足城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同时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
(二)废气有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拌料粉尘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3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打胶和烘干有机废气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参照 (略)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5“其他行业”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三)废气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打胶烘干车间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标准》(GB37822-2019)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3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四)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 (略) 厂界东、南、西侧昼、夜间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厂界北侧与其他企业共墙未开展监测。
(五)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主要有职工生活垃圾、废金属屑、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废胶桶、清洗剂桶、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清洗污泥、废活性炭等;其中生活垃圾、废金属屑、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清洗剂桶等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金属屑、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外 (略) 回收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清洗剂桶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废胶桶、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清洗污泥、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处置。
(六)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依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根据年生产300天,每天生产8小时,废气处理设施日运行2小时计算,VOCS排放总量为0.006吨/年,满足VOCs≤0.0074吨/年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颗粒物因小于检出限未进行核算。
五、验收结论
(略) 年产1000万套高耐爆精密电容器壳体及盖板扩建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履行了相关环境保护管理程序,项目按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设施及措施,主要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验收合格。
六、后续要求
(略) 须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工作以及排污许可证申报工作的基础上完善验收监测报告并上网公示。后续建议做好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全员环境保护意识,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杜绝环境违法行为;
(二)加强对各类污染治理设施的运维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规范各类固体废物管理,完善固废管理台账,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合法处置。
七、验收人员信息
(略) 年产1000万套高耐爆精密电容器壳体及盖板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会单位代表和专家共计8人(具体名单附后)。
(略)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年产1000万套高耐爆精密电容器壳体及盖板扩建项目验收报告表(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