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杜环行〔2023〕10号
关于淮北展鹏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展鹏机械传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淮北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展鹏机械传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申请审批的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杜集区段园镇祁村311国道北侧(段园工业集中区),租赁安徽 (略) 闲置厂房,购置钻床、铣床、锯床、数控磨床、滚齿机等生产设备建设展鹏机械传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传动齿轮、机械传动件3000件(套)。本项目已经杜集区发改委备案(杜发改备〔2022〕143号),备案代码:2207-*-04-01-*。项目总投资28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项目选址符合段园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及主导产业规划。
二、本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项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我局在受理与批前公示期内未收到关于本项目的反对意见。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按报告表中位置、内容、规模、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可行。
三、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关于废水防治措施。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中的三级标准及段园镇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段园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解放河。
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关于废气防治措施。本项目焊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打磨工序采用车间密闭,微负压收集,处理后的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排放要求;本项目刷漆、晾干工序均在密闭喷漆房中进行;刷漆废气采用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1)排放;厂界无组织有机废气(非*烷总烃)需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限值要求。
3、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减轻噪声对环境的不良影响,确保项目区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4、强化固废在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废弃物的环境管理。项目金属废屑、车间清扫粉尘、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尘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不合格品由厂家回收处理;金属边角料晾干后外售处理;废切削液桶、废液压油桶、废油漆桶、漆渣、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5、强化厂区建筑的分区防渗处理,落实《报告表》中对各个分区的防渗措施要求,做好封闭式刷漆、晾干房、漆料间、 油料间、危废暂存间防渗工作,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6、加强日常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等工作,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几率及危害程度。
7、采纳《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及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四、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全过程的环评信息公开机制,项目审批后要做到开工前、施工过程、项目建成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各项信息的公开。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你单位应当在项目建成后,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且须取得排污许可后方可排放污染物。项目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我局报告,并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待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六、请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段园镇环保站负责本项目“三同时”的日常监管工作。
2023年6月12日
抄: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段园镇环保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