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水利局拟建设“ (略) 段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治理部分一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生态环境部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现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 (略) 段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治理部分一期)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汾河姚村河入河口至南涧河入河口段。
4、建设内容:
(1)水利部分:改建续建蓄水建筑物4座,河道蓄水长度为3.9km,形成稳定水面49.*m2。
(2)生态修复部分:生态修复设计包括东、西两岸的上层滨河绿地提升、护坡工程提升、下层步道建设工程。两岸上层滨河绿带共计改造*.5m2、沿河步、道铺装工程*.5m2、各类台阶坡道1640m2、各类护坡景墙2462m2、石栏杆6727米等内容。还包括两岸的景观小品工程、小型驿站二座,给水工程、电气工程及照明工程。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征求意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_VmFPuL2_JVHQ9ibYj719A,提取码:1mr4
查阅纸质报告书 (略) 水利局或环评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 (略) 水利局
联系人:张科长 联系电话:*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山西晓色 (略)
联系人:姚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为本项目所在地周边各村庄的居民、单位职工或团体、组织和管理部门。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公告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向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