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7日,我单位委托中科国恒(北京) (略) 承担《英吉沙东风水库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英吉沙东风水库工程
2、建设单位:英吉沙县水管总站
3、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克孜勒陶镇境内
4、建设内容:英吉沙东风水库工程为Ⅲ等中型工程,正常蓄水位2050m,相应水库库容*m3,死水位2033.0m,死库容*m3,调节库容*m3。主要由挡水建筑物、泄洪建筑物、导流、泄洪冲沙兼灌溉放水洞等建筑物组成。挡水建筑物为沥青混凝土心墙坝,最大坝高56m。
5、建设投资:工程匡算总投资10亿元,资金来源为计划申请专项和自筹资金。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英吉沙县水管总站
通讯地址:英吉沙 (略) 18号。
联系人:喀迪尔·麦麦提
联系方式:*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科国恒(北京) (略)
通讯地址: (略) 海淀区 (略) 8号3层*
联系人:舒女士
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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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时间
2024年4月9日~2024年4月23日。
英吉沙县水管总站
2024年4月9日
信息来源: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