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HBRD-2022-02
采购人名称: (略) 农业农村局本级
采购人地址 : (略) 中兴西路11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孙楠031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河北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竞秀区向阳北大街818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章涛0312-*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1、招标文件中“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修改为“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2、招标文件中“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修改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完善有关履约保证金的规定具体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中“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100%”修改为““付款方式:供货完成后30内日,采购人组织项目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5、删除招标文件中以下内容:“将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检测报告作为技术支持资料不合理,增设投标人义务,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6、对招标文件中第四章采购需求、第六章综合评议标准和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进行修改具体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7、对标文件中“类似案例”将明确为“类似案例的合同是指合同中的标的至少包含吸粪车”。
8、开标时间更改为:**日14:00#filename#变更公告#_#pdf#_#14f13964-ae4b-4145-b7d3-2ffd889b15d4
更正日期:**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
1、招标文件中“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修改为“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2、招标文件中“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修改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完善有关履约保证金的规定具体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中“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100%”修改为““付款方式:供货完成后30内日,采购人组织项目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5、删除招标文件中以下内容:“将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检测报告作为技术支持资料不合理,增设投标人义务,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6、对招标文件中第四章采购需求、第六章综合评议标准和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进行修改具体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7、对标文件中“类似案例”将明确为“类似案例的合同是指合同中的标的至少包含吸粪车”。
8、开标时间更改为:**日14:00#filename#变更公告#_#pdf#_#14f13964-ae4b-4145-b7d3-2ffd889b15d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BRD-2022-02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1、招标文件中“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修改为“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2、招标文件中“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修改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完善有关履约保证金的规定具体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中“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100%”修改为““付款方式:供货完成后30内日,采购人组织项目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5、删除招标文件中以下内容:“将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检测报告作为技术支持资料不合理,增设投标人义务,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6、对招标文件中第四章采购需求、第六章综合评议标准和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进行修改具体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7、对标文件中“类似案例”将明确为“类似案例的合同是指合同中的标的至少包含吸粪车”。
8、开标时间更改为:**日14:00#filename#变更公告#_#pdf#_#14f13964-ae4b-4145-b7d3-2ffd889b15d4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略) 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址 : (略) 中兴西路118号
联系方式:孙楠03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河北 (略)
地址 : (略) 竞秀区向阳北大街818号
联系方式 :章涛0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涛
电话:0312-*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