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县公安局采购系列技术性警用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尼玛县公安局采购系列技术性警用设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 自 (略) 登录,网址http://** 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18日 09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尼玛县公安局采购系列技术性警用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
2.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执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5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6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7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项目,供应商不限制为中小微企业、监狱 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27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09月03日 00时0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 (略) 登录,网址http://**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18日 09时30分
地点: (略) (略) 开标室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略) (略) ),开评标以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做好线上“不 见面”开标的各项准备工作。
2.本次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西藏自治区 (略) 》上发布。
3.各供应商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http: //http://**.cn/ )进行单位注册、完善资料等工作,并依照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相关要求办理 CA(数字证书),以便完成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等相关操作。各项操作及规范以 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略) (系统)要求为准, (略) 站、系统平 台、CA等相关问题请按照西藏自 (略) 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4.供应商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时用企业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保单保函、担保保函方式提交(登录西藏自 (略) 服务系统里面办理电子保函)。
5.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供应商代表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代表。请各潜在供应商代表及时关注公 (略) ,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代表自行承担。
6.为保证项目服务质量,避免造成其他不利影响,本次招标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可在二个标包中任选标段(合计最多二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每个标包评标委员会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当供应商在两个标段中同时排名第一,则按项目顺序在前的标段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另一个项目的标段不再推荐。
“兼投不兼中”:若所投各个标包的投标人在多个标包排名均为第一的 ,按照招标文件的标包顺序中标,只允许中一个标包,若重复中取其他标包的,招标人按照《中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顺延至第二中标候选人。若第二中标候选人已在之前标包中标,则顺延至第三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若无中标候选人可选,则该标包重新组织招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尼玛县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尼玛 (略)
联系方式: 王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 (略)
地 址: (略) 城关区慈觉林文成大道领域小区17栋1-1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先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