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梧州(粤桂界)至乐业(黔桂界)公路(宜州至东兰段)项目(原项目名称为梧州至乐业公路(宜州至东兰段))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梧州(粤桂界)至乐业(黔桂界)公路(宜州至东兰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发改交通〔2023〕844号)批准建设。项目投资人为广西 (略) ,建设资金来自 (略) 场化配套融资。招标人为广西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交投 (略) 。招标文件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备,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梧州(粤桂界)至乐业(黔桂界)公路(宜州至东兰段) (略) 宜州区拉泵村附近,与河池(宜州)西过境线公路相交,路线自东向西, (略) 宜州区同德乡、北牙瑶族乡、龙头乡,都安瑶族自治县三只羊乡、板岭乡,金城江区保平乡、九圩镇,东兰县花香乡、长乐镇、隘洞镇, (略) 东兰县东兰镇同拉村附近,与梧州(粤桂界)至乐业(黔桂界)公路(东兰至乐业段)相接。 梧州(粤桂界)至乐业(黔桂界)公路(宜州至东兰段)线路全长约108.5公里,全线设置6处互通式立交,其中北牙、龙头2处为枢纽互通式立交;大任、保平、花香、长乐4处为一般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大任互通连接线0.2公里,保平互通连接线1.5公里,花香互通连接线0.6公里,长互通连接线0.5公里,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2.2本次梧州(粤桂界)至乐业(黔桂界)公路(宜州至东兰段)施工图设计分4个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本项目施工图勘察设计内容包括:(1)施工图勘察设计;(2)工程预算(含工程量清单);(3)分标段(施工标段)施工图设计、分标段(施工标段)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补充技术规范(如有);(4)房屋建筑、外接电(水)、安全评价(包括公路项目安全评价、交通安全评价等)等专项设计列入设计内容;(5)对前一阶段设计工作进行补充详勘、补充定测;(6)加油站及工艺(环境影响评估、安全条件论证、安全预评价、安全条件审查、防雷评价、消防评价)设计及评价;(7)施工图设计审批必须要求(包括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安全性评价、桥梁与隧道设计安全风险评估、高速公路路堑高边坡工程设计安全风险评估等)和发包人提出的设计专项或专题;(8)配合发包人进行前一阶段咨询工作审批所需相关工作、配合项目报奖(若有);(9)调概报告(若有);(10)配合项目宣传资料制作;(11)配合发包人开展设计文件内部评审;(12)后续服务等;(13)总体设计单位(第三标段)对项目施工图设计合理性和整体性负责,并负责相关图表、数据的汇总出图,各设计标段负责标段范围内的相应施工图设计内容。 主要工程概况参见图纸及技术资料。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并具有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经验,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均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图勘察设计要求。 投标人如具备公路工程设计资质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http://**.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相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 3.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3.3.2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 投标人针对本标段应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如下:
3.4投标人可对2个标段投标(同时投2个标的,只允许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中的任一标段和第四标段组合投标;其他组合不允许同时投标),最多能中2个标段。 3.5与招标人及其相关股东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信用情况,若在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请于2023年12月8日 00:00 时至2023年12月15日 24: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使用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办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项目的图纸、技术资料等),逾期不能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本项目 有 电子版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 |||||||||||||||||||||||||||||||||||||||||
6.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02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第6.2款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3未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数字证书(CA),具体登记方法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http://**)。 6.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到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也可以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用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其他:/ 6.5如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8072/BidOpening)使用个人CA数字证书签到,并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 6.6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8072/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如首次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请根据登录页面的帮助手册设置浏览器及安装网上开标直播插件。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6.7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6.8 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的人员,需按中心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场。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http://**)、《广西 (略) 网》(http://**)、《广西交投 (略) 网》(http://**)和《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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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交易服务单位 | |||||||||||||||||||||||||||||||||||||||||
交易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10.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 |||||||||||||||||||||||||||||||||||||||||
行业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联系电话:0771-* | |||||||||||||||||||||||||||||||||||||||||
2023年12月08日 |